天分比不上職分

08/08/2014,週五

  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4至5節,「恩賜原有分別,聖靈卻是一位。職事也有分別,主卻是一位。」

  所有神的兒女都是有恩賜的,或者說有天分的,而各人的恩賜也都不同。當我們得救的時候,我們就得著了聖靈;當我們得著聖靈的時候,我們也得著了恩賜。然而,無論多明確的恩賜,都需要長成一個可以為神所使用的職分,或者說職事。

  好比說,我可以畫畫,這是天分;我是畫家,這是職分。我可以寫作,這是天分;我要著書立言,就必須有極高的職分才行,不是誰都可以作的。屬靈的事也是這樣。天分的價值不高,職分的價值高。神給了你天分,但你還需要出一個代價,把這個天分長成職分。

  今天在神的兒女們中間,天分到處都是,職分是何等稀少,有一分職事的人是何等少!為什麼?因為大多神的兒女們得著了永遠的生命,有了恩賜,卻不知道珍惜它,寶愛它,保守它,餵養它,也不願意活在基督的主權裡。神的兒女要學習為主活著,讓救主耶穌基督作他們的主,好在他們身上產生神聖主權的運作;這樣,你才有可能從一個有恩賜的人長成一個有職分的人。

註:本篇信息編自,朱韜樞弟兄於《20146月華語成全訓練》所釋放的信息,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,未經講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