享受神聖的主權

07/04/2014,週五

  羅馬書八章28節,「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」

  神聖的主權常常是人看不懂的。你若享受了神聖的主權,你會覺得很希奇,它不是你所想的。基督徒喜歡說,我現在信了耶穌了,耶穌當然要祝福我,叫我有平安,不生病,身體健康,事業穩定,家庭和諧,買房子特別便宜…你聽這話就覺得不對勁。

  弟兄姊妹,你是神的兒女,神叫你有權利來經歷神聖的主權。神是你的神,是愛你的神,是把一切賜給你的神,也是在你身上有主權的神。這主權的顯明可以是祝福,也可以是管制;可以是平原,也可以是山谷。神的兒女要會享受神的主權。事情好了,我有神;事情壞了,我有神;平順了,我有神;艱苦了,我有神;凡事都合我的意,我有神;凡事都不合我的意,我還是有神,因為有神就夠了。我是以神為樂,以神手的製作為誇耀的。

  神的兒女若看見神在他們身上主權的絕對,那是何等的有福!神會作很多的事,我們要學習順服神的主權,要學習向著祂絕對──主啊,無論你量給我的道路為何,我的一生是你的,我總要跟隨你!

註:本篇信息編自,朱韜樞弟兄於《2014年5月國殤節華語特會》所釋放的信息,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,未經講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