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/01/2015,週四
腓立比書一章5節,「因為從頭一天直到如今,你們是同心合意地興旺福音。」
這裡的「興旺」,不是一般人所想的。我用一個通俗的比喻,就是你知不知道你賣的是什麽「貨」?你賣什麽貨,你就得有什麽樣的市場。你若賣鑽石,而你有一個很大的市場,每個人都來買,你這個鑽石一定是假的。你是賣最好的,你是把基督給人,並且沒有附帶品。你不是傳福音給人說,「信耶穌就發財了,信耶穌就升遷了,信耶穌就有兒子了…」我們從來不講這些。我們說,你信耶穌,你就得著了耶穌,耶穌就是你的賞賜。我想請問,你如果帶著這樣的託付去傳福音,你怎麽會「興旺」?今天我們推廣的是福音,就是基督自己,「市場」是不會大的。你純純潔潔的,什麽都沒有,只有主耶穌基督,你怎麽會興旺的起來?
但是你也不要說,「感謝主,我們傳福音傳了幾年,沒有一個人得救,這就證明我們賣的貨真好!」那就不是賣的貨真好,而是你根本不知道怎麼推廣你所有的。我們不是為著「人數」,我們是為著主耶穌的見證。我們總要像使徒保羅所說的,「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,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,直到那日。」(提後一12)這才是興旺福音。
註:本篇信息編自,朱韜樞弟兄於《2009年11月華語成全訓練》所釋放的信息,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,未經講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