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見是一件大事

12/31/2014,週三

  使徒行傳二十六章19節,「亞基帕王啊,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。」

  每一個人的生活都是根據他的看見。有的人看見錢了,一旦聽見戈壁大沙漠有金子,他馬上就去了。他可以忍受白天的炎熱,晚間的寒冷,什麼都可以忍受,為什麽?要錢。他看見錢了,整個人就拼了上去。

  弟兄姊妹,你看見什麽了,這就是一個動力,這個動力能叫你勝過一切的艱難。你今天信主了,甚至你願意一生來服事主,你到底看見了什麽?你看見了什麽,這個是要命的東西。若是你看見的很清楚,你在跟隨主的路上是沒有打攪的。你看見的明亮,你這一生的目標就非常的明確。在過程中會有艱難,會有打擊,會有失望,但是你要問,「我看見了嗎?」你看見了,你就知道你還得這麽走下去。你看見了,別的都變得不重要了。

  我以前上班的時候,我的上司很喜歡我,可是我裡面有一個看見,我就覺得地上的東西沒有價值。我上班是為著這一個看見,我結婚是為著這一個看見,我有家庭是為著這一個看見。我裡面看見了基督,看見了教會,看見了神的旨意、神的目的和神的計劃,我這個人完全受它的吸引,我的全人都被它佔有。這一個看見,乃是一件大事。

註:本篇信息編自,朱韜樞弟兄於《200911月華語成全訓練》所釋放的信息,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,未經講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