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12/2014,週三
出埃及記三十六章20至21節,「他用皂莢木作帳幕的豎板。每塊長十肘,寬一肘半。」
「十」是完全的數字,一肘半是「三」的一半。「三」在聖經中是神的數字,而我們只是一肘半。一肘半說出,無論豎板擁有多麽完美的高度,當我們在神面前成為主見證的時候,我們仍然是不完整的,是不能單單靠自己就站得住的,是不能憑著「我」就可以為神作完美的見證的。
這就是說,我可以愛主,我可以奉獻給主,我可以跟隨主,我可以全心全意的以主為大、為樂,但是當我來為主擔負見證的時候,我們每一個人都還是一肘半。我們不夠,我們不完全;即或我們是頂頂屬靈了,也還需要另外的一肘半,就是另外一塊豎板,來和我們站在一起,一同作見證。
弟兄姊妹,我們要歡喜快樂的見證說,「我真好,因為我是一肘半!沒有弟兄,沒有姊妹,沒有另外的一肘半,我活不下去,我也不能承擔主見證的託付,我也不能獨自站在那裡來保護神的權益。我現在是何等的安息!不是我活,乃是我和弟兄姊妹一同活;不是我服事,乃是我和聖徒們一同服事;不是我作見證,乃是我和聖徒們一同作見證。」
凡看見自己是一肘半的人,他為主活著的見證是何等的安詳呢!
註:本篇信息編自,朱韜樞弟兄於《2014年10月華語特會》所釋放的信息,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,未經講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