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在神的屬性裡

11/11/2014,週二

  彼得後書一章4節,「…叫我們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,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。」

  每一種生命都有它的性情,有它的本能。神的生命也有祂的本能,有祂的性情,而祂的性情是由祂的屬性所構成的。神之所以是這樣一位神,是因為祂有這樣的性情;祂有這樣的性情,又是因為祂有這樣的屬性。所以,你要認識神,要經歷神,要得著神,要讓神在你身上成長,你就不光需要活在神生命的本能裡,你更要活在祂的性情裡,活在祂的屬性裡。

  譬如說,有一位弟兄向人傳福音,傳到半夜,他裡面興奮得很;但是在他傳講的過程中,他裡面有一個感覺,好像主在問他,「你到底愛不愛這個人?」這例子說出本能和屬性的不同。我向人傳福音,這是本能;我對人的愛,這是屬性。若是我靠著本能來傳福音,我可以傳,我也可以不傳;傳得好,我就繼續傳;傳得不好,我就不願意再傳了。但我若是在神的愛裡來傳,我就不能不傳福音,因為「愛」這個屬性成了我的構成。

  弟兄姊妹,神的屬性在我們身上的構成,叫我們能活出神的性情來,我們這個人也就與神的性情有分了。

註:本篇編自朱韜樞弟兄於《2000~2001年華語十個月追求》所釋放的信息,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,未經講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