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篇一一九篇
第一篇 序言
(未經講者校閱,謹供追求用)
神的話有十面
弟兄們要有一個圖畫,整本詩篇到後來濃縮在兩部分上:一個是一一九篇,一個是上行詩。上行詩是很實實在在地描述主在我們身上一步一步的帶領,這個帶領到後來,乃是說,「看哪,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地善,何等地美!」(一三三1)這乃是一個非常甜美的光景。而一一九篇呢?乃是當一個聖徒住在聖民中間,也就是住在許多蒙恩者的中間,而開始來跟隨主的時候,他有一種很強烈的感覺:「主啊,原來我這一生都是在你活活的話裡面!」
人和人的愛情非常的平凡,能說的話有限;神和人的關係非常的屬天,非常的超越,非常的豐富,所以神和人之間的話就有太多面的講究。這時候,這一位聖徒,也就是這一位詩人,已經是一個相對成熟的人;當他來考量他跟隨主的一生的時候,他乃是想到「神的話」──他就用十方面的發表,來說到這話到底是什麼。
為什麼主對他有這麼多的吸引?為什麼主在他身上有這麼多的製作?為什麼主能讓他這樣有力的來跟隨?為什麼主可以控制並約束他的一生?為什麼這位主可以供應他,叫他一生都得以有享受?
為什麼?
因為這話太豐富了!
所以,他就用許多面來說到神的話。無論哪一面,請你注意,它所說的都是神的所是。神是什麼呢?神就是話。神是什麼呢?神就是律法。神是什麼呢?神就是誡命。神是什麼呢?神就是律例。神是什麼呢?神就是典章和判語。神就是訓詞。神是什麼呢?神是什麼呢?神就是法度和見證。神是什麼呢?神就是道路。詩人是用這十面來描述,我們的主在我們身上給我們取用時,那個豐富的各面。
一一九篇是整卷詩篇的濃縮
如果我們從這個角度來讀一一九篇,我們會覺得這一篇就是整卷詩篇的濃縮。你看,詩篇開始於「不從惡人的計謀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褻慢人的座位,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!」(一1-2)而一一九篇第1節,幾乎和它是完全一樣的,「行為完全、遵行耶和華律法的,這人便為有福!」所以我們可以說,整卷詩篇共150篇,都濃縮在一一九篇的裡面。
但還要進一步來看,詩篇分作五卷,一路下來,它的內涵有高潮的時候,有低潮的時候;有高昂的時候,有下沈的時候;有受不了的痛苦,也有說不出的喜樂,絕對屬天!詩篇裡的詩人,不斷地在和神說各種不同的話,產生各種不同的經歷。到一一九篇的時候,他同樣是愛主,同樣是愛主的所是,他裡面卻有說不出來的安詳,有說不出來的超然。他已經不住在事物、道理的本身。他有沒有失敗呢?還是有的,只是到後來,他就非常的成熟。這從最後一段的169至176節可以看得出來。
譬如175節,他說:「願我的性命存活,得以讚美你!」這意思是:主啊,我還會作錯事,但是當我作錯的時候,求你的判語幫助我。你在我身上要記念我的軟弱,你在我身上要記念我的失敗,你在我身上要記念我的不足。所以,願我的性命存活,得以讚美你。末了176節,他說的更厲害了,「我如亡羊走迷了路」。哎!跟隨主一輩子,最後發覺「迷了路」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你有沒有注意,這就是一個真正成熟的人。生命還不成熟的人,會覺得自己越走越對,而且堅持他所走的,也轄制別人走他所定規的。現在這位詩人說:「我跟隨主一生,跟隨到末了,我才知道,主啊,你只要稍微把你自己隱藏一點,你只要稍微把你的話隱藏一點,我就會迷失的。」所以,「求你尋找僕人」,為什麼呢?「因我不忘記你的命令」(176節下)。
這就叫成熟。為什麼這一篇詩這麼甜美?因為到了詩人「最成熟」的時候,就給人感覺「最不屬靈」。你知不知道,最不屬靈的時候,也許就是你最屬靈的時候;你最屬靈的時候,也許就是你最不屬靈的時候。跟隨主的人,到後來要有一種心志,「主啊,願我的性命得存活」,這是我的存在的問題;「主啊,我如亡羊走迷了路」,這是我的行路的問題。「主啊,我活著,是你叫我活著。我若多活一天,就多活一天吧!我若走路,求你就保守我的腳步吧!」這就是成熟。但這裡要提醒的是,這個成熟乃是指個人的跟隨主的成熟,和團體的教會所顯出的成熟,兩者是不同的。
靈感之豐
一一九篇每段各有八節,每一節開頭都是同一個字母,說出詩人靈感之豐,認知之深,以及經歷之高。這也說出,詩人和神的關係非常的健康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你知不知道,基督徒的生活,以及基督徒的見證的好壞、強弱,都是根據這三個東西:一,你是不是一個有靈感的人?二,你是不是一個有認知的人?三,你是不是一個有經歷的人?
一個有靈感的人,無論說什麼、作什麼,都叫他湧出靈感!譬如,他拿個手錶,前後看看,他就有靈感了,「這個帶子如果怎樣作一下,就會更好看一點,或者就更會帶進一個新的潮流。」基督徒是很有靈感的。基督徒的人生美在哪裡?美在他是一個可以有靈感的人。因為我們的神也是滿有靈感的。你看,神所作的一切,神所創造的一切,有哪一樣不是在靈感裡的?你若看見一朵花,一棵樹,一個小丘,一個小湖,你就會有一個讚嘆:神啊,你真是一個滿有靈感的神!基督徒跟隨主也要作一個滿有靈感的人;遇見這個事,就感覺「主啊,你真是愛我」;遇見那個事,也感覺「主啊,你真是可愛」;遇見這個遭遇,就感覺「主,你是可敬拜的」;遇見那個事故,也感覺「主啊,你是可欣賞、可鑑賞的!」無論遇見什麼,都叫你對主有種說不出來的喜樂的反應。
我告訴弟兄,詩是聯於靈感的。詩篇是有靈感的人寫的。一個靈感的人,他的個性可以很粗,就算他是一個使徒,一個先知,一個教師,一個到前方為主去打仗的,為主去開拓的,為主去建立教會的,他這個人還必須學習住在靈感裡。我們和主要有非常豐富的感覺中的交流。在一切事上,好像我們常常能對主說:「主啊,我對你有說不出來的敬拜,有說不出來的信託,有說不出來的把握,有說不出來的對你的享受。」這個叫靈感。
認知之深
認知之深。這是說,詩人的確知道:我們的主是誰!在一一九篇裡,他有許多的話,從外面看,那是一句話,實際上那是一個見證,或者一個宣告,因為他有一種認知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當這個深的認知來了以後,我們對自己的存在、我們對自己的勞苦、我們對所信的主、我們對主的工作,都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把握。記得當有一個人諷刺主說,「主啊,得救的人少嗎?」那時候,主就對眾人說,「你們要努力進窄門。我告訴你們,將來有許多人想要進去,卻是不能。」(參路十三23-24)。你看祂對神的認知,沒有一樣東西能影響他。祂很有把握。我願意告訴弟兄,這可是一件了不起的事!為什麼我們忽然東,忽然西?因為我們缺少一種認知。盼望我們對主都有一個深的認知,無論往哪裡去,我們裡面都有說不出來的喜樂,能告訴主:「主,你要我去,我就去。主,我到那兒去,是為服事你!主,我到那兒去,是要和你一致的!主,我是去為你作見證的!」這種高的認知,真像一首詩歌說的:一事我所知,祂永不會錯,一事我所作,要將他得著;一天過一天神是我所要,至終的賞賜,神作我榮耀。
我們和主之間的美,美在什麼地方呢?永遠可以有靈感,而且永遠可以有更深的認知。這個靈感和認知,就帶我們有更高的經歷。經歷主是很特殊的一件事。當我們剛開始愛主的時候,我們對主的經歷非常的膚淺,只知道「主保守我,主祝福我,主給我房子,主答應我的禱告……」,這都是以自己為中心。慢慢地,我們就轉到「主,我不僅是以你為中心,我也以你心頭的盼望為中心。不僅是你怎麼祝福我,如今也是我與你一致。你要什麼,我願意和你一致。你愛教會,我也愛教會;你愛聖徒,我也愛聖徒。」這就是經歷的延伸。在這裡,我們就發覺,不僅是主為我,也不僅是我為主,乃是我所要的就是主自己。我什麼都不要了,我就是要主;我什麼都可以捨棄,但是我必須單單的有主。
主和話是不可分的
主和主的話是不可分的。有主就必須有主的話。人若讀了主的話,主的話一定會要我們得著主。如果有主的話,而我們沒有在主的話裡得著主,那個話就是不實在的。我再說,主和主的話是不可分的。神的旨意是藉著祂的話來完成的,神的工作是在的話裡面的。使徒約翰說太初有話(約一1),意思是,在一切還沒有起頭的時候,就有主的話了。這話就是神,就是在神的經綸裡運行運作的基督,就是主自己,又不是一個坐在那裡的主自己,而是一個滿有運行和運作的主的自己。
一一九篇的中心就是神的話。這話是什麼呢?可以是律法,可以是誡命,也可以是律例,也可以是典章和判語,也可以是訓詞,也可以是法度和見證,也可以是道路。神的話確實有這麼多的面。當這一樣一樣都講出來的時候,神的話也就被描繪出來了。詩人說,我這一生經歷了什麼呢?我這一生所經歷的就是律法,就是法度,就是見證,就是道路,就是訓詞,就是律例,就是誡命,就是判語,就是典章。我這一生,就在這些話裡面來成長、來成熟。
這時候的詩人不再有宗教中的呢喃。什麼叫宗教中的呢喃呢?就是在宗教的情緒裡說:「我怎麼這樣呀?主為什麼不眷顧我?主為什麼沒有和我同在?我的神在哪裡呀?為什麼他們把我逼迫成這樣,我的神竟然不施拯救呀?為什麼我經歷這樣的苦難,我的主竟然收去祂的同在,隱藏起來了?」但在這裡,詩人都沒有這些反應。他很坦然。弟兄啊,你要注意,這個不簡單。當我們剛剛跟隨主的時候,一切都給你感覺不公平(unfair)。主對你不公平,主對你管太多,主對你要求太多。很少人會說:「主啊!我謝謝你,你替我作了這個。主啊!我謝謝你,你替我作那個。」我告訴你,人到後來都要認罪。要認什麼罪呢?就是:主,你給我作的這麼多,我給你的感謝何等少。主啊,你這樣待我,我沒有讚美你;你那樣待我,我也沒有讚美你。總是當事情來了的時候,我們才說:「主啊!你在哪裡?」這就是宗教的呢喃。感謝主!詩人在這裡不再有宗教的呢喃,他變得非常坦然,他知道一切是主,也懂得從深處來感謝祂。
一一九篇描述我們的成長和享受
一一九篇共分二十二段,前十一段是一面,後十一段是另外一面。前十一段是說我們的成長,後十一段是說我們的享受。前一大段包括1至88節,而第一個小段是總論,第二小段到十一小段是說一個少年人長成主的僕人。親愛的弟兄,你相不相信,在詩篇一一九篇,竟然講到一個少年人怎麼長,又怎麼長,再怎麼長,最後長成一個主的僕人!這個成長的過程太美了。後一大段包括89至176節,描述在成長的過程中,神如何藉著祂的話來滿足神自己和祂各面的需求,至終帶進祂甜美成熟的見證。簡單來說,前一大段說到我們的成長,後一大段說到,在我們長的過程中,神怎麼來供應我們。這就是一一九篇最美的地方。
但這中間,有一個非常重要的關口,就是當長到第八段的時候,我們開始珍惜我們的同伴。也就是說,第二段到第七段,還是我們個人的經歷;從第八段開始,我們就開始珍惜我們的同伴,然後也認識了神的經綸(第九段),也經歷了神的製作和建立(第十段),末了,我們就成為萬物中的渣滓(第十一段)。親愛的弟兄,你有沒有想到,我們長到成熟以後,就成了萬物中的渣滓!
有一位青年弟兄,他的父母都是全時間服事主的人,一次他作一個見證:「我的父親是數學博士,我的母親是精算師,他們若到世界上去作事,待遇是非常高的,但我們卻過一個最簡單的生活。」你有沒有注意,這就叫渣滓。別人看他的父親,就說:「你原來是個博士,你現在這樣呀!」這就叫渣滓。
親愛的弟兄,你知不知道,你要長嗎?你要長得好嗎?你就要把你自己長成萬物中的渣滓。換句話說,每一行都有狀元,只有這一行沒有人要!所以保羅才說:「榮耀、羞辱,惡名、美名;似乎是誘惑人的,卻是誠實的」(林後六8),又說:「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,你們在基督裡倒是聰明的;我們軟弱,你們倒強壯;你們有榮耀,我們倒被藐視。……直到如今,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,萬物中的渣滓。」(參林前四10、13)現在大家對你還有盼望,這不見得好。我告訴你,就算你傳福音,帶多少人得救了,到後來人看你還是像一個萬物中的渣滓。好像你長到後來,長出一個結果,沒有人對你有真實的尊重。
主耶穌在地上不就是個渣滓嗎?誰又尊敬祂了?誰又愛慕祂了?誰又跟隨祂了?真難想像,在詩篇一一九篇,會說到有一個過程,叫我們一步一步的長,長到後來,沒有人尊重,沒有人看見;可是我們裡面卻知道:主啊,我這一生是何等有主憐憫的一生!我們裡面要說:主啊,我覺得榮耀!真的榮耀啊!雖然世人不懂,為什麼你有這麼好一個前途,你把它丟了?為什麼你有這麼好的事業,你把它丟了?為什麼你有這麼好的盼望,你把它丟了?可是,真正愛主的人,他懂,他要說:「主啊,我謝謝你,我一步一步在你裡面成長。長到後來,我真正像一個渣滓,沒有人尊重我們,沒有人看得起我們,人把我們當做笑柄,但是我們裡面覺得,我們存在的價值何等的高,因為我們與神是一致的!」
「永遠」的實際就是主自己
如果我們若用一個圈,來代表一個範疇,這個範疇叫作永遠。又把這個永遠人位化,那就是神自己(參箴八)。換句話說,永遠這個範疇的實際就是主自己。有我們的主,就有永遠;永遠,是讓主來充實的。所有的一切都要過去。有一件事真奇妙,它叫作永遠,它沒有開始,它沒有終結。它是一個範疇。我們這些蒙恩的人,一得救,得著了主,就被帶進到永遠裡,也讓永遠住到我們裡面來。所以我們所得的生命,是一個永遠的生命;我們所過的生活,是一個根據永遠而有的生活。所以要知道,如果我們的存在不是聯於永遠的,這個存在就不是真的;我們的生活若不是聯於永遠,這個生活就不是真的;我們的勞苦若不是聯於永遠,這個勞苦就不是真的。我們雖然可能還帶著職業,卻也是聯於永遠的。存在,要聯於永遠;生活,要聯於永遠;勞苦,要聯於永遠。因為,永遠住在我們的裡面。在我們裡面有永遠的內住;而主耶穌,就是這一位永遠的主。
主住在我們裡面,而當這位永遠的主在我們裡面內住的時候,祂就要一環一環的來實化祂的永遠;這個一環一環的實化的本身,就叫作「話」!祂來在我們身上,要藉著話,把這永遠實化到我們裡面。從哪裡開始呢?從律法開始!
律法,是神所是各面的展示和見證
律法是什麼呢?律法,就是神所是各面的展示和見證。譬如,我是怎樣一個人,我就要把自己展示出來;我是怎樣一個人,我就要把自己見證出來。這就是我們對「律法」的定義。我們的主很有意思,我們的主說,我願意把我的所是和所是的各面──我是有怎樣一個心腸,我是有怎樣一個心願,我是有怎樣一個心志,我是有怎樣的愛,我是有怎樣的豐富,我是有怎樣的聖潔──都顯出來!祂把這些所是的各方各面都顯出來的時候,就叫作律法。
又譬如說,神的所是裡還有很特殊的一項,就是忌邪。神是忌邪的神,祂的心滿了嫉妒。祂一看我們死心要讀博士,祂就嫉妒。為什麼祂嫉妒?因為博士成了我們的偶像。所以摩西的律法一開頭就說,「在我之外,你不能有別的神。」意思是:就我一個!這是祂的所是。當祂說我不希望你有別神的時候,乃是要完全向你顯出祂的愛。祂要說:「我愛你愛到極處了,我要完全擁有你,我要完全得著你,我要你完全歸給我,我要你完全愛我。我要你在我之外,什麼都沒有!」這一個就把祂內在的所是給顯出來。
再譬如摩西的律法說,「你不可以有任何的偶像。」意思是:你不可以作任何有形像的神。在我之外,你不能拜其他的神。為什麼?因為祂不僅要完全的佔有你,祂也要佔有你的一生。在你的一生裡,除祂以外,不可以有任何崇拜的事物。你看,今天我們多少人崇拜博士學位?多少人崇拜一個好職位?親愛的弟兄,如果博士這個學位不能在你手裡產生一個屬靈的價值,這個博士學位對你來說,就是在神之外的別的神。要知道,讀博士不犯罪,崇拜博士,叫博士成為偶像,那是罪!
神說,我不僅要得著你,我要得著你的一生;我不只要佔有你,我要佔有你的一生。所以這時候,我們的神在我們的身上要有一個絕對完全的主權。藉著什麼來產生這個完全的主權呢?祂的話。這個話不是一堆條文,要人按規矩來遵守,而是這個話來了的時候,總產生一個果效,叫人覺得:我的存在要完全為著神,我不可以拜房子,我不可以拜博士學位,我不可以拜車子,我不可以拜銀行存款,我不可以拜何事物。好像神的話一來,任何其他的事物都離開了。
我再說,律法,就是神所是各面的展示和見證。所以,幾時主的話叫我們得著主了,主的話叫我們為主活著了,主的話讓我們被主完全擁有了,主的話讓我們絕對的為主活著了,那個律法的實際就出來了!我告訴弟兄們,我們的主愛我們,愛到什麼地步呢?祂把祂所是的各面展示出來,見證出來。這個就是律法。
誡命,是神在我們身上各方各面的規範
誡命是什麼呢?神在我們身上各方各面的規範就是誡命。神把自己展示出來了,這個展示一定會產生規範。什麼是規範?假如這樣說更合適的話,規範,是產生了口味的改變。一個好的規範,會叫你不再有先前的口味。我本來要讀博士,這個讀博士的口味很強烈,但是誡命一來,規範一來,我的口味就完全改變了。我改變了一個思想:對於這個博士 ,我知道,我要好好讀,我應該把它讀出來,但是我也知道,我不是為著它活的,我在神面前的存在的價值絕不在於這個。它絕不能被用來取代我的神,我的主。
再舉個例,我們人都喜歡改良自己的外貌,好像稍微把頭髮染一染,把眉毛描一描,就可以更好看一點似的。這個時候,誡命來了,規範來了,我們裡面立刻就感覺:不要!真是奇妙,誡命在我們身上運行的時候,在過程中你會有一個感覺,叫作:不要。
律例,是話在我們的所是和所作上各方各面的約束
律例,就是話在我們的所是和所作上各方各面的約束。話來約束你這個人。什麼叫約束?約束,意思是:不要過分,要適可而止。譬如說,一對弟兄姊妹,兩個人找一間餐廳,點一根蠟燭,一塊吃頓飯,享受一種人間情趣,可不可以呢?可以,但是,作上癮了,就不行。不僅上癮了不行,一次還要比一次更高檔,更奢華,更是不行。這時就需要約束了。
典章是一個裁決,判語是一個判決
第一是話,話的下面就是律法,律法再延伸就是誡命,誡命再延伸就是律例。這些你都做不到,這時候,你就需要什麼呢?典章和判語。什麼是典章和判語呢?話根據於神的所是和祂的智慧所產生的裁決,就是典章。話裁決的定讞和它裁決的榜樣,就是判語。簡單說,典章是一個裁決,判語是一個判決。
什麼時候需要典章?當律例來約束你,你不聽而執意去行了以後,你就需要典章。但你注意,典章美在哪裡呢?美在當神來裁決的時候,祂是帶著祂的智慧,知道可以做到哪裡。神是非常有智慧的,祂在典章裡會衡量,我今天用什麼方法來給你一個裁決,而這個裁決對你最有益處。祂沒有一個擊打你的觀念,雖然祂也有擊打,就好像父母愛兒女也打兒女;但我們的主有典章,祂知道你的軟弱,祂知道你的限制,祂知道你的不行,祂知道你的無能,所以祂懂得怎麼來管教你,叫你得到最大的屬靈的益處。簡單的說,我們作錯了,不聽約束了,根據祂的所是,祂要來打;但根據祂的智慧,祂知道該怎麼打。因為我們的神太愛我們了。
舊約中有一個例子,神的誡命說,「凡殺人的必被治死」,這是無庸置疑的。但是當典章出來了的時候,就問:你是故意殺人的,還是無意殺人的?如果是無意殺人,你要逃到逃城去,你要住在那裡,等待重生的機會。這就是神在智慧裡的裁決。弟兄啊,我願意告訴你,如果十條誡命是硬的,只有這十條誡命,或者只有這個律法,我們基督徒老早都不在了!但是感謝主,主說,我有一個智慧的裁決。不是我不管,不是我不打,當我來管、當我來打的時候,我是非常有智慧的。我知道下手可以多重,我知道聖靈的管治可以多強。
話裁決的定讞和它裁決的榜樣,就是判語。換句話說,以前有過的裁決,那裁決是非常兇的,那就成為你的警告。譬如說,凡那些出埃及、走過紅海的以色列人,最後都倒斃在曠野,那是神一個厲害的裁決。神說,凡是二十歲以上的,沒有一個人可以進到迦南美地。因為那個裁決,就成為一個裁決的榜樣。有了這榜樣,今天我們就知道,如果沒有信心來跟隨主,如果沒有向著主的忠誠,我們也會經歷這樣的裁決。(韜)
(2010年六月華語兩週成全訓練,Ashland Woods, Ohio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