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聖徒長到門徒

07/01/2014,週二

  馬太福音十章38節,「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」

  一個人得救了,他就是一個聖徒。聖徒,就是一個被分別為聖、歸於神的人。然而,神的兒女不僅是聖徒,也應該是一個跟隨主的門徒。門徒,就是活在神的主權裡,受神管理的人。今天你可以說,我是一個聖徒,我是被分別為聖、歸給神的人,我也多多少少在學習走跟隨主的路。我是聖徒,我也願意作主的門徒。

  那麼我就問你,你是作門徒的時候多,還是作聖徒的時候多?事實上,我們都難得作門徒,因為聖徒是一個地位,門徒則需要出代價。我信耶穌,我就是聖徒。我失敗,我還是聖徒;我軟弱,我還是聖徒;我不像樣,我還是聖徒,這是我的所是。可是作門徒,就需要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。

  弟兄姊妹,今天我們大概是百分之九十的聖徒,百分之十的門徒。但慢慢的你在主裡成長了,你作門徒的事實就會越來越多。這時候,雖然你還有軟弱,還有失敗,可是不知道為什麼,這一個不大影響你,你能很快的回來跟隨主。你能說,讚美神!我不僅是一個蒙恩的聖徒,我還是一個主所樂意得著的門徒!

註:本篇信息編自,朱韜樞弟兄於《20145月國殤節華語特會》所釋放的信息,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,未經講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