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為主的基業

02/04/2014,週二

  詩篇第二篇8節,「你求我,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,將地極賜你為田產。」

  這個「賜」,照我們的領會就是「給」。「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」,意思就是「我把這些國家都給你」。不,這個「賜」在雅歌裡是常用的。「我的哪噠香膏發出香味」(一12)的「發」,就是這個「賜」。「我在那裡要將我的愛情給你」(七12)的「給」,也是這個「賜」。這些都說出,這個「賜」絕對不僅是一個「給」,而是一個生機的果效。

  神要對祂的受膏者說,「我把列國賜給你,怎麼賜給你呢?因為你死了,你又活了;你為人的罪死了,你也為他們活了。你的活,叫他們能成為相信你的人,成為有你生命的人,成為在生機上與你是一的人。這一班與你是一的人要在你裡面成長,這個成長就是這個『賜』。」

  所以弟兄姊妹,我們要在主裡面成長,在主裡面成熟,在主裡面被構成。這一個成長、成熟、構成,就叫我們這一班人成為主的基業。

註:本篇信息編自《詩篇中的神聖經歷》(朱韜樞弟兄著,歸主出版社發行),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,未經作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