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卑微的靈裡俯就人

01/16/2014,週四

  哥林多後書十一章7節,「我因為白白傳神的福音給你們,就自居卑微…」

  卑微和卑下不一樣。在教會生活中,你不能卑下,也沒有一個主的僕人應該卑下。有的弟兄見到很有錢的人,他是一張臉;見到一個不大有錢的人,就是另外一張臉。見到很有成就的人,是一張臉;見到沒有什麼成就的人,就變作另外一張臉。這種人就是卑下。你不可以卑下,但是要學習卑微。你要有一個卑微的靈,要懂得怎麼俯就聖徒。

  譬如說,你來為主說話,或是為主作見證,你不要認為你裡面的負擔太重,看見太高,所以非把你所預備的講完不可。連使徒保羅都有一些話沒有講出來(林後十二6;來五11)。如果保羅可以犧牲他的道,我們還有什麼不可以犧牲的?連保羅都可以有一些東西不講出來,我們還有什麼東西是不講就不行的?當我們服事教會的時候,我們這個人必須是一個滿了人性美德的人,非常有愛,非常會俯就人,非常有包容。

註:本篇信息編自《與職事是一,說健康的話》(朱韜樞弟兄著,美地出版社發行),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,未經作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