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後書的亮點

身子是一個,卻有許多肢體

09/25/2013,週三

  哥林多前書十二章12節,「就如身子是一個,卻有許多肢體;而且肢體雖多,仍是一個身子;基督也是這樣。」

        這是使徒保羅對一個地方教會所講的話。哥林多前書的信息,都是為著哥林多教會的,而我們今天都可以從其中得幫助。這裡的「基督」,原文有冠詞,應該可譯作「那基督」。肢體雖多,仍是一個身子,那基督也是這樣。「那基督」的意思就是基督和祂的身體。換句話說,基督和教會就是這樣。是怎麼樣呢?身子是一個,卻有許多肢體;而且肢體雖多,仍是一個身體。

  14節,「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,乃是許多肢體。」從這句話來看,我們今天的難處在哪裡呢?難處在於我們並不是健康地看待自己。所以保羅接著說,「設若腳說:『我不是手,所以不屬乎身子;』它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。」(15節)亦即,如果腳說,「我又不是手,我算什麼?我在教會中不過是不起眼的。」它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嗎?不能。殊不知,凡是說自己不在身體裡的,都是沒有看見身體的人。一個看見身體的人,絕不敢說自己不在身體裡,或者說某個弟兄不在身體裡。你是得救的人,你就在身體裡。

  接著,「設若耳說:『我不是眼,所以不屬乎身子;』它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。」(16節)耳朵和眼是最近的,可是眼總是看不見耳。除非有鏡子,否則眼睛永遠看不見耳朵。如果耳朵說,「豈有此理,你老看不見我,你們都不注意我,所以我不屬於身體!」保羅就說了,即使這樣,耳朵也不能不屬於身體。

        保羅從這個角度來看基督的身體,真好!他先從我們的自卑說起。人有兩個「自卑」的肢體,一個是腳,一個是耳。就算它們想不屬於身體,也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。你看保羅的教訓多清楚!難道我們看自己沒有價值,我們就不在身體裡嗎?或者,若有人說我們不在身體裡,我們就不在身體裡嗎?不,我們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。

        21節,「眼不能對手說:『我用不著你;』頭也不能對腳說:『我用不著你。』」這時候保羅用另外一種說法來看身體。前面有的肢體說,我很差勁,我沒有用;後面有的肢體說,我很有用,我用不著別人。保羅在這裡描繪了兩種情形:第一段說到自卑的人,第二段說到自傲的人。自卑的人說,我不過是個不起眼的腳,我不過是眼所看不見的耳;自傲的人說,我可是重要的眼,我可是重要的頭。可是保羅說,自卑的人哪!就算你想不屬於這身子,你也不能因此就不屬於這身子;自傲的人哪!就算你說別人沒有用,別人也不能因此就沒有用。保羅的話真厲害。

        「不但如此,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,更是不可少的。」(22節)保羅沒有說我們是可少的,他說我們是更不可少的。我們以為頭重要嗎?不,腳才重要。我們以為眼重要嗎?不,手才重要。人以為軟弱的肢體,更是不可少的。「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。」(18節)讚美主!

註:本篇信息編自《哥林多前後書的亮點》(朱韜樞著,歸主出版社發行),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,未經作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