享受基督作滿足、自由、復活

初信類

享受基督作滿足、自由、復活

01/07/2013,週一

──享受基督,有了滿足,有了自由,這就是有了復活的實際。──

         約翰福音二章10節,「人都是先擺上好酒,等客人喝足了,才擺上次的,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!」

  這是主耶穌在迦拿的婚筵上變水為酒之後,管筵席的對新郎所說的話。主是變水為酒的一位,祂就是這「好酒」,祂自己成了我們的滿足。當主成為我們的滿足的時候,這個滿足是真實的,比世上所有的酒都來的更好。基督是人生最高的滿足,世上沒有其它的事物可以與祂相比。

  基督徒不僅有滿足,也有自由。主自己說,「你們必曉得真理,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。」(約八32)曉得,即認識。祂又說,「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,你們就真自由了。」(36節)認識真理,並不是知道一個道理。道理的認識不能叫我們得著自由,只有當我們享受基督作滿足的時候,我們才能得到自由。這是真認識。有了這一個自由,就沒有任何事物能捆綁我們。無論罪惡、世界,或是任何消極的事物,都不能轄制我們,因為我們有了真實的自由。

  主耶穌也說,「復活在我,生命在我。信我的人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。」(約十一25)復活在我、生命在我,這句直譯為「我就是復活和生命」。主自己就是復活。當一個人有了真實的自由,他自然就在復活的裡面。

  我們每個人都有憂慮,甚至我們的頭髮、衣著都成為我們憂慮的原因。然而,一個在復活裡的人,他是超越一切事物的。復活的意思,就是超越一切的事物──超越對頭髮、衣著的憂慮,超越對工作、事業的憂慮,超越對未來、對婚姻的憂慮;這一切都不能佔有你的心,因為你是在復活裡。惟有我們享受基督,有了滿足,有了自由,我們才會在復活的實際裡,超越世上一切的事物。

  所以弟兄姊妹,我們要天天享受祂作滿足、自由,復活。基督徒生活要拔高、超越,我們就必須這樣來享受這一位基督。

參閱:《重生》

註:1. 本篇信息經過編修,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,未經作者校閱。

        2. 下一篇《重生》將於一月二十一日發佈。

        3. 本週三將發佈事奉信息《盡你的職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