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召的記號

蒙召的記號

06/10/2010

週四:事奉信息

──只有對神的事奉,才能作為我們蒙召的記號。──

 

        神呼召摩西的過程,今天也是我們的經歷。

  1. 神向我們顯現的地方,就是我們事奉神的地方

        神對摩西說,「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,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…」(出三12)這說出神向摩西顯現的地方,也就是摩西事奉神的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 這是一件奇妙的事,一個人因著主的顯現而信耶穌,他就能在「信耶穌」這件事上事奉神。同樣,如果我們在愛主的事上有主的顯現,我們就能在「愛主」的事上事奉神。如果我們是一個信主的人,我們就能帶人信主;如果我們是一個愛主的人,我們就能幫助人愛主。

2. 神向我們顯現的內涵,成了我們事奉神的實際

         摩西問神,以色列人若問他,神叫什麼名字,他要說什麼呢?神就對摩西說,我是自有永有的(14節)。「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,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」(14節),「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,就是亞伯拉罕的神,以撒的神,雅各的神,打發我到你們這裡來。」(15節)

        當神向我們顯現的時候,顯現的內涵就是祂自己。這不是一個理論,不是一個客觀的道理,而是我們事奉的內涵和實際。什麼時候我們不再寶貝神的自己,我們就失去了活神的顯現;什麼時候我們缺少了活神的說話,我們的事奉就失去了實際,也就墮落成為宗教的事工。這時,我們的說話就只剩下道理的傳講,我們的勞苦就只剩下天然的熱心。

 3. 我們事奉神,是根據祂的所是來事奉

         我們是根據神的「我是」(I AM)來事奉,我們是根據神的「自有永有」來事奉。耶和華神是我們的生命,是我們生命的供應,是我們生命的享受,是我們生命的運作,我們是根據這一個來事奉。我們也是根據耶和華尼西(耶和華是我的旌旗)來事奉(十七15),我們也是根據亞伯拉罕的神、以撒的神、雅各的神來事奉。我們是根據全能的神來事奉(六3),我們是根據希伯來人的神來事奉(五3),我們也是根據以色列人的神來事奉(1節)。

 4.事奉是我們蒙召的記號

         神對摩西說,「我必與你同在,你將百姓從埃及領出來之後,你們必在這山上事奉我,這就是我打發你去的證據。」(三12)「證據」這個字的希伯來文也可以翻作「記號」。百姓從埃及出來以後,他們必在何烈山上事奉神,這就是摩西被神打發的記號。

        弟兄姊妹,我剛服事主的時候,神就給我一個蒙召的記號。那時,我沒有想到一生該怎樣來服事主,我只是覺得服事主很甜美。一個人能夠什麼都不要,只願意一生單單純純的服事神,這是再榮耀不過的事了。這就是神當初所給我的一個記號。

        我現在跟隨主五十年了,在我身上那個蒙召的記號從來沒有失去過,我還是覺得服事主是世上最榮耀的事。無論我有多軟弱,無論環境有多艱難,每一次只要我裡面摸著主,每一次只要我恢復當初的奉獻,在我身上那個蒙召的記號就和當初一樣新鮮、一樣清楚,使我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滿足、篤定、榮耀。

        只有對神的事奉,才能作為我們蒙召的記號。凡是人所誇口的,凡是人所引以為傲的,沒有一樣能成為我們蒙神呼召的記號。你是百萬富翁,這不能作為你的記號;你在教會裡的資歷豐富,這不能作為你的記號。除了對神的事奉以外,沒有任何事物能成為我們蒙召的記號。

 參閱:《出埃及記中的神與人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