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擇那上好的福分

08/15/2016,週一

  路加福音十章42節,「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;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,是不能奪去的。」

  基督徒的心態有兩面。一面,主是一切的主,主在一切事上有主權,所以基督徒不抱怨,不說長道短,不說主對我不公平,永遠不說自己倒黴,因為一切都在主的主權裡。另一面,因為祂是這樣一位在一切事上有主權的主,你不能因此而悲觀了、消極了。你反而要加倍的配合,你要加倍的有一個心志:我一定要得著最好的,我一定要得著最有價值的,我一定要得著在我人生中最能滿足神的。

  在你年輕的時候就要告訴主,「主啊,我不要平凡的祝福,我不要人人都以為好的祝福,我要一個只有你可以滿足的祝福,我要一個只有讓你裡面覺得驕傲的祝福。我盼望當你指著我的時候,你可以起來說:看哪,這是我的兒女!看哪,這是我拯救的一個人!看哪,這個人活得多高,多有價值,多有分量!」我們這一生都要學,要一直跟主說:主啊,我要最好的!

註:本篇信息編自,朱韜樞弟兄於《2015年華語十個月追求》所釋放的信息,內容經過選編整理,未經講者校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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