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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/04/2016,週一
羅馬書八章2節,「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」
在我們身上有兩個律,一個是肢體中犯罪的律,一個是生命之靈的律。這兩個律是同時共存的。當我活在罪的律裡的時候,我裡面覺得何等痛苦,何等黑暗,何等受限制,我就認識到我實在是一個罪人,是一個無可救藥的罪人。這個罪的律限制我們,捆綁我們,叫我們欲罷不能,去作不應當作的事。這個律叫我們只有嘆息,這個律叫我們即使有多少次的悔改,多少次的認罪,都沒有辦法勝過它。
但是,我們還有一個更好的律、更高的律、更值得我們來認識,來經歷,來享受的律,叫作生命之靈的律。這個律會救我們。罪的律有多強,這個律更強;罪的個律有多可怕,生命之靈的律更強大。在我們的自己裡,我們只有作罪的奴僕;在基督耶穌裡,我們得著了自由。讚美主!這生命之靈在我們裡面運行,叫我們能夠輕易的、自然的勝過罪的律,使我們在基督耶穌裡得著釋放。
註:本篇信息編自,朱韜樞弟兄於《2015年華語十個月追求》所釋放的信息,內容經過選編整理,未經講者校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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