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為一個有託付的人

03/21/2016,週一

  提摩太後書一章12節,「為這緣故,我也受這些苦難。然而我不以為恥;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,也深信他能保全我所交付他的(或譯:他所交託我的),直到那日。」

  託付是兩面的,你把自己託付給主,主就把祂自己託付給你。沒有一個託付是因為我研讀了、因為我追求了就有的。不,所有你從主得來的託付,都必須是你先把自己託付給主而有的。你向著主託付的越多,主託付給你的也越多。你把自己完全交託給祂,祂也把祂自己完全信託給你,這是很甜美的一件事。

  所以,我們要藉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,保守那美好的託付。我所託付給祂的,變成了祂所託付給我的。那個「利潤」太大了,不知道是多少倍的利潤。我給祂什麽?不過是一點點的心願。我給祂什麽?不過是一點點的奉獻。我給祂什麽?不過是一個平凡的人生。因著我這樣把自己信託給祂,祂就把祂的託付託付給我。這個託付給我的時候,那就是一件大事,我成為一個有託付的人了。我們都要說,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誰,祂能保守這一個託付,直到那日。

註:本篇信息編自,朱韜樞弟兄於《2015年華語十個月追求》所釋放的信息,內容經過選編整理,未經講者校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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