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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11/2015,週三
哥林多後書四章2節,「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;不行詭詐,不謬講神的道理,只將真理表明出來…」
「不謬講神的話,只將真理顯明出來」,這句話的基本點,就是你的話就是你這個人,你這個人就是你所說的話。這不是得勝或失敗的問題,乃是在神面前的存心和態度的問題。我們以為必須多屬靈,必須多得勝,必須多有經歷,才能將真理表明出來。你若是屬靈、得勝、滿有經歷,那最好;但是你一定要注意你的存心和態度。我怕你得勝太多了、太榮耀了、太剛強了,就變得不僅是野了,而且是粗了,在神的手裡變得一點用處也沒有。
我們要看見,也許我們有失敗、有軟弱,但是在我們的存心和態度上,永遠不要把神的話的標準降低了。雖然你知道,在我們身上還有許多卑情下品,在我們身上還有許多東西搆不上神的聖潔,搆不上神話語的標準,在我們身上有許多事是還沒有經過神的審判的,但是你還是不能降低神話語的標準。為主說話不是根據你所有的,乃是根據你所是的;不是根據你有什麼屬靈的成就,乃是根據你的奉獻,根據你的心願,根據你在神面前的態度。這個心願、奉獻、態度,就叫你這個人能起來為主說一點話。
神的話永遠是高的,我們需要講出神那麼高標準的話來。我們要向主說,「主啊,你的話這麼高,我願意活在你這麼高的話裡面!」這一個就叫我們這個人可以支持神的話,將真理表明出來。
註:本篇信息編自《馨香之氣》(朱韜樞弟兄著,歸主出版社發行),內容經過選編整理,未經作者校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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