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判帶進平安

09/09/2015,週三

  詩篇一二二篇6節,「你們要為耶路撒冷求平安!耶路撒冷啊,愛你的人必然興旺!」

  這裡的平安,是從上一節來的:「因為在那裡設立審判的寶座…」(5節)通常審判的結果是消極的判決,但是這裡的審判是帶進正面、積極的東西。平安、愛,和興旺,這三個是審判的結果。

  所以,唯有當教會生活中有審判的時候,教會生活才有平安。審判是平安的源頭;若沒有審判,我們都是活在自己的裡面,對許多事都有論斷,滿了意見,平安就失去了。比方我進到一個會所,我可能馬上有意見,「為什麼地毯的顏色是紅色的?」哪裡有意見,哪裡就不平安。不僅這樣,當你面臨一個抉擇的時候,在你裡面有掙扎,有猶豫,有憂愁,有掛慮,有許多的無奈,許多的嘆息,許多的為難;但是當你來到教會生活中,你不只享受主的同在,你這個人更是被帶進審判的光中。審判來了,就有平安;審判來了,就有安息;審判來了,你就不再軟弱、黑暗、空虛、沉悶,你完完全全活在平安的裡面。

  弟兄姊妹,我們的主是滿有恩典的主。我們必須認識,在教會生活中我們能享受恩典,都是藉著審判而有的。你被審判的越多,你越享受平安;教會被審判的越多,教會越有平安;聖徒們被審判的越多,我們越能被建造在一起,我們越能成為一班為耶路撒冷求平安的人。

註:本篇信息編自《上行詩》(朱韜樞弟兄著,歸主出版社發行),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,未經作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