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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/09/2015,週一
馬太福音十二章50節,「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,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。」
當主耶穌問這個問題,「誰是我的母親?誰是我的弟兄?」(48節)祂是指著一班遵行天父旨意的人說的。主在這裡見證說,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,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。就經歷來說,作主的弟兄,就是在神的家中與主同生命,同見證,同爭戰,同勞苦,同運作;作主的姊妹,就是在神的家中與主同禱告,同服事,同顯出愛心;作主的母親,就是在神的家中與主同顧惜,同餵養,一同成為家中的扶持。
弟兄姊妹,不要只照顧自己,每一個人都要顧惜幾個人。要與主同顧惜,同餵養,一同成為神家中的扶持。什麼叫作家中的扶持?好比某個弟兄在講道,我扶持他;某個弟兄在帶領,我扶持他。我沒有閒言閒語,我只說造就人的好話;我的一切生活行動,都是為了幫助人進到主的豐富裡去。這就是神家中的扶持。
教會中需要主的弟兄、姊妹、母親。沒有主耶穌,就沒有神的家;沒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主的弟兄姊妹和母親,就沒有這個見證。我們都要說,「主啊,我竟然可以成為你的弟兄、姊妹,和母親,原來人活著可以這麼有意義!」
註:本篇信息編自,朱韜樞弟兄於《2014年12月東加華語成全訓練》所釋放的信息,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,未經講者校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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