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郎的伴友

新郎的伴友

11/30/2009

        路加福音五章29至30節,「利未在自己家裡為耶穌大擺筵席,有許多稅吏和別人與他們一同坐席。法利賽人和文士就向耶穌的門徒發怨言說:你們為什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喝呢?」

        法利賽人和文士的意思是說,稅吏和罪人從裡到外、從行走到居住,給人的感覺都是墮落的,人和他們在一起無非有損形象,並且玷污自己,而耶穌和門徒們竟然還同他們一起吃飯!

        主回答他們說:「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;有病的人才用得著。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,乃是召罪人悔改。」(31-32節)

        法利賽人和文士又說:「約翰的門徒屢次禁食祈禱,法利賽人的門徒也是這樣;惟獨你的門徒又吃又喝。」(33節)主就對他們說:「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時候,豈能叫陪伴之人禁食呢?但日子將到,新郎要離開他們,那日他們就要禁食了。」(34-35節)

        在這裡,對於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兩個問題,主的回答似乎是說 :是的,罪人和稅吏都是一班墮落的人,但他們是我所愛的,也是我樂意拯救的。至於我的門徒,他們是我這位新郎的伴友,所以我吃喝,他們也吃喝。但有一天他們要禁食,來為著我的國爭戰。這是一班能吃喝享受我的人,也是一班願意為著我的國站住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 今天我們就是主的伴友,我們和主在一起的時候,又吃又喝,對主滿了享受;但是有一天,當主有需要的時候,我們也能立刻起來為主禁食,並且為主爭戰。我們是一班享受主、也為主爭戰的人。

參閱:《彼得,彼得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