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是站在一的立場上

12/30/2014,週二

  約翰福音十七章11節,「聖父啊,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,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。」

  「叫他們合而為一」,這句按原文可譯作「使他們是一」。主耶穌和神如何是一,祂要我們這些門徒也都是一。

  這個「一」,是一個實際,是一個彰顯,也是一個立場。所以,教會的立場是「一」的立場,這個一的立場是藉著地方而顯出來的。你若是站在地方教會一的立場上,你永遠不會成為一個宗派。你的立場是一的立場,那麼所有的基督徒你都能接納,所有的基督徒你都願意交通。

  弟兄姊妹,我們今天在地上見證什麽?見證這個「一」。要知道,所有蒙恩得救的人,都是在當地地方教會裡的聖徒,所以我們的聚會要能包含他們。在聚會裡要讀聖經,因為人到聚會來看見基督徒不讀聖經,會覺得很古怪。如果你用的詞別人不懂,你要學習把它說的清楚。聚會要一般性,在一切事上越能竭力保守這個「一」越好。

  啟示錄二、三章說到七個教會,一個地方一個教會。可是今天的問題在哪裡?我們只看見地方教會,沒有看見地方教會一的立場。如果你看見地方教會一的立場,你就不會分裂。我們在一個個地方,在一的立場上把基督見證出來,這就是主所給我們的託付。

註:本篇信息編自,朱韜樞弟兄於《20128月事奉交通》所釋放的信息,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,未經講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