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上帶著耶穌的死

10/10/2014,週五

  哥林多後書四章10節,「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,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。」

  主耶穌這一生,就是被殺的一生。在一件件事上,在一個個神蹟上,有哪一個結果對祂是公平的?主耶穌行了這麼多的神蹟,到後來誰跟隨祂了?祂的工作最興旺的時候,只有七十個門徒;祂身邊的十二個使徒裡頭,還有一個把祂賣了。主被捉拿的時候,彼得還躲得遠遠的看祂,並且否認祂(太廿六58、69-75)。

  主在地上是一直活在死的情形裡。主耶穌說,「噯!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啊,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?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…」(太十七17)對主來說,這就是個殺死。祂又說,「我有當受的洗還沒有成就…」(路十二50)這就是殺死。好些人跟隨祂,又離開祂,這也是一個殺死。祂在十字架上把祂的母親交託給約翰,說,「看,你的母親!」(約十九27)連託付祂的母親,主的身上都帶著一個殺死。你讀四卷福音書,你會看見主耶穌這一生沒有好日子。

  弟兄姊妹,我們這一生是什麼呢?是身上常帶著耶穌的死,在一切事上我們只能死。我們的盼望又是什麼呢?就是經歷耶穌的死,好叫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身上。

註:本篇信息編自《哥林多前後書的亮點》(朱韜樞弟兄著,歸主出版社發行),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,未經作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