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讀經-羅馬書專題讀經-輯四-第九十篇 律法的義之成就與實化-在靈裡基督的內住(五)

第九十篇 律法的義之成就與實化

── 在靈裡基督的內住(五)

羅馬書專題讀經
輯四 聖化

(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追求用)

經節:
  「使律法的義,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,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」(和合本,羅八4)

另譯,「使律法義的要求,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,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。」(恢復本)

字義:
  「義的要求」的「義」(dikaioma,righteousness)是以-ma作結尾,可表明一個過程所產生的結果。

  「成就」(pleroo,to fulfill)也可譯作「成全」(太五17),在歌羅西書一章二十五節譯作「傳的完備」(恢復本譯作「完成」)。它是一個生機的字,在這裡更好譯作「實化」,所以這一節也可譯作,「使律法的義,實化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,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」

  「成就」這個字在應用上有法理和生機的兩面。就著法理一面,主耶穌已經成全了律法義的要求;就著生機一面,這要求是實化在我們這些只隨從靈、不隨從肉體的人身上。

  這個字的名詞是「豐滿」(pleroma,fullness)(十一12)。律法的義在我們身上的成就,就是律法的義在我們身上實化的過程,也就是律法的義在我們身上得著豐滿的過程。

「律法義的成就」── 成就在主耶穌的身上

  羅馬書八章四節說,「使律法的義,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,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」我們要更進一步來看,什麼叫作律法的義得著成就。這裡的「義」不是用一般的字 dikaiosune,而是用 dikaioma,是以 -ma 作字尾,一般來說是表明一個過程所產生的結果。這也表明 dikaioma 是一個動態的字,這說出義的運行是一個活出,如同顯在主耶穌身上的。祂是義的,祂的活出是義的,祂的成就也是義的。祂就是義的所是、義的活出、和義的成就。換句話說,主耶穌就是那位要求的神,也親自來成就祂自己要求(五18)。

  親愛的弟兄姊妹,你有沒有覺得希奇,神的律法是有要求的,而主耶穌成了一個見證,見證這位要求的神親自來成就祂的要求。神說,「不可偷盜」(出二十15),這是一個義的要求,但這個義的要求必須有一個義的活出,把「不可偷盜」的實際見證出來。主耶穌就是義的所是、義的活出、和義的成就,祂就是律法的實際,祂的活出就是律法的見證。

「律法義的成就」── 實化在我們的身上

  五章十八節說到主耶穌的義行,這「義行」和「義」是同一個希臘字(五18)。就著祂的所是來說,祂是義的;就著祂的所作來說,這是義行。這一次的義行,使得眾人被稱義得生命,也將義的實際實化到我們身上,使義對我們不再是客觀的、不再是理論的、不再是外面的,而是成為生命的、成為可經歷的、成為可取用的、成為可活出的、也成為我們的見證。

  有一個故事,說到某一位弟兄需要買一樣東西,可是他沒有錢。這個時候,另外一個弟兄把荷包拿出來,對他說,「這裡有二十塊錢,你把它拿去吧。」也就是說,這個弟兄身上的錢不夠,沒有辦法應付一個要求,但是有一個人對他說,「雖然你不夠,但是我夠,我能應付這個要求!」這就是這裡所說的。主耶穌是義的,祂是那獨一的義,祂自己就是義的實際,藉著祂的義行,要將義實化到我們的身上。

「律法義的成就」── 成了我們隨從聖靈的模型

  事實上,「律法的義」是藉著神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、在肉體中定了罪案而成就的(八3~4)。若是神的兒子沒有成就律法的義,我們就不可能實化律法的義,也不可能隨從聖靈。我們能隨從聖靈,是因為祂已經成就了律法的義,成為一個「模型」,好叫我們可以照著祂,隨從聖靈而行。主耶穌自己就是這個模型,祂對我們不是外面的、不是客觀的;而是裡面的,能主觀取用、享受、經歷的。主就是那靈(林後三17),我們若在靈中凡事讓祂作主、讓祂帶領、讓祂負責、讓祂活出、讓祂得著彰顯,我們就是一班隨從聖靈的人,使律法的義也實化在我們這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

「律法義的成就」── 是啟示的,也是活出的

  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也要留意,「隨從聖靈」不僅是我們所以為的「憑感覺」,而是以基督為人位,作為我們隨從聖靈的模型。律法的義是主耶穌所已經成就的,祂不僅死在十字架上,也在復活裡成為賜生命的靈(林前十五46另譯)。如今祂就是那靈(林後三17),在靈中與我們聯調,成為一靈(林前六17)。什麼時候我們隨從聖靈,在調和的靈中生活行動,我們就在衪生命之靈的運行和運作裡,實化了律法的義,而律法的義也就自然的成就在我們身上。這個「成就」是啟示的,也是活出的。就著啟示來說,主耶穌自己成就了律法的義;就著活出來說,基督從我們身上的活出,就是律法的義在我們身上的實化和成就。這就如同使徒保羅,他不僅對基督有豐富的啟示,他也讓基督成為他的活出(弗三3~4,腓一21)。

「律法義的成就」── 律法的義得著了成全、豐滿

  「成就」這個字也可以譯作「成全」。在馬太福音裡,主耶穌說,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」(太五17)這裡的「成全」就是用同一個希臘字(pleroo,to fulfill)。它的名詞是 pleroma,可以譯作「豐滿」,就如羅馬書所說的,「若他們的過失,為天下的富足,他們的缺乏,為外邦人的富足;何況他們的豐滿呢。」(十一12)如果把馬太福音五章十七節的「要成全」當作名詞的意思來翻譯,也可以譯作,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叫它得以豐滿。」因此,羅馬書八章四節也可以譯作,「使律法的義,成全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,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」或者是,「使律法的義,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,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得以實化而長出豐滿。」

  親愛的弟兄姊妹,主耶穌自己就是義的,祂也是義的活出;然而這都還侷限在主自己身上。所以主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,就在祂的復活裡成為賜生命的靈,進到我們裡面,將這律法的義成全到我們身上,產生豐滿。「成全」是一個動詞,「豐滿」是一個名詞;有了成全的實際,這個成全的結果就是豐滿。律法的義已經成就在主耶穌身上了,但是這成就在主耶穌身上的義,還要藉著我們這一班不隨從肉體、只隨從聖靈的人得著成全、長出豐滿。

「律法義的成就」── 律法的義長出豐滿的過程

  「成全」也說出生命的成長。也就是說,這律法的義要從我們身上長出來,並且一直的長,直到長出豐滿來。這裡所著重的不是我們的得勝,而是神豐滿的彰顯;不是我們來成全律法的義,而是律法的義已經「成就」在主耶穌的身上,如今要在我們身上得著「成全」,長出豐滿來。也可以說,律法的義
在我們身上得著成全的過程,也就是律法的義實化在我們身上的過程,也就是律法的實際藉著我們而長出豐滿的過程。

  也許我可以用一個比喻,來描述這裡所說的豐滿。最近我見到一位弟兄,他的身材比以前發胖了,這個「發胖」就是一種豐滿。這個豐滿是從哪裡來的呢?是藉著每天吃飯,而在他身上「成全」出來的。他不斷享受食物中的營養,就不斷長出豐滿來。他所吃進來的是豐富,所顯出來的是豐滿。同樣的,律法的義在我們身上得著成全的過程,就是律法義的實際實化在我們身上、長出豐滿的過程。

  「豐滿」(pleroma)這個字的意思,是指一艘滿帶著貨物的貨船,這個「貨船」連同「貨物」,就叫作「豐滿」。貨物的本身並不是豐滿,貨船的本身也不是豐滿,必須貨船連同貨物才是。貨船若是沒有貨物,它就是空的。所以無論是多大的貨船,是四萬頓也好,五萬頓也好,甚至十幾萬頓也好,若是裡面沒有貨物,就是空的,還需要找些重物來壓船艙,否則就不能在海上行走。另一方面,若是貨物放在碼頭上,沒有一艘貨船來運它,這個貨物就不能到達所要去的地方,也就失去了它存在的價值。

  在我們的經歷裡,基督就好比是「貨船」,我們這個人,以及我們對基督所成就之一切的主觀取用、享受和經歷,就是「貨物」。我們就是那個貨物,我們對基督的主觀經歷也是那個貨物,而基督就是貨船。貨船加上貨物,貨物加上貨船,兩個合起來才是豐滿。基督所成就的事實,成為我們的取用和經歷,這個經歷的過程就是我們得著豐滿的過程。

  親愛的弟兄姊妹,基督好比是貨船,祂是無限噸的!我們這個人,以及我們對祂的經歷,就好比是貨船上的貨物。這個貨物會不斷的增加,然而貨船似乎永遠有承擔的能力,永遠不會超載。歷世歷代以來,不知道有多少億的基督徒在其中,不知道有多少的經歷在其中,不知道有多少的享受在其中,也不知道有多少的經營在其中。直到今天,這個豐滿還沒有完全彰顯出來,一直要等到新耶路撒冷,這個豐滿才能完全的顯出來。

「律法義的成就」── 終極顯於新耶路撒冷

  這就是豐滿!新耶路撒冷就是「貨船」加上「貨物」的終極完成。「貨船」可說是那位坐寶座的神和羔羊,從那裡有生命水流出來(啟二二1);「貨物」可說是被建造的新耶路撒冷,也是豐滿的具體實化和彰顯。而今天呢?教會就是祂的身體,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(直譯「豐滿」,弗一23)。我們就是祂的豐滿,在我們生活中的每一點、每一滴,都是律法的義得著豐滿的過程。今天我們每一次的隨從靈,都是一次義的實化;今天我們活在靈中,也就是活在義的實化裡,就要長成一個滿了義之構成的人,也叫我們有了初步的豐滿。這豐滿是可貴的、是可尊敬的、是可鑑賞,但是請我們記得,那完美的、宇宙中的大豐滿,是實化在新耶路撒冷。

  新耶路撒冷有十二個城門,上面有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(啟二一12)。恢復本的註解說到,「以色列代表舊約的律法,指明新耶路撒冷的門上有律法的代表。律法在看守並觀看,以保證聖城一切的交通、進出都合乎律法的要求。」(啟二一12註4)就著屬靈的意義來說,這城門就是我們。我們不僅被律法的義所構成,我們也成為律法義的保護、保障和保證。這就是律法的義得以豐滿。讚美神!這是何等的豐滿!在今天它要成為我們的活出,到了永世它是神的見證。(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