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讀經-羅馬書專題讀經-輯四-第六十七篇 歸於永遠的生命-在基督裡的主觀經歷(七)

第六十七篇 歸於永遠的生命

── 在基督裡的主觀經歷(七)

羅馬書專題讀經
輯四 聖化

(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追求用)

經節:
  「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,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過犯顯多,只是罪在那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就如罪作了王,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」(和合本,羅五19~21)

另譯,「藉著一人的悖逆,多人構成了罪人,照樣,藉著一人的順從,多人也要構成義的了。律法插進來,是叫過犯增多,只是罪在那裡增多,恩典就更洋溢了,使罪怎樣在死中作王,恩典也照樣藉著義作王,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。」(恢復本)

字義:
  十九節的「眾人也成為義了」,「成為」(kathistemi,to designate/to constitute )可譯作「構成」,恢復本把這句話譯作「多人也要構成義的了」。

  「成為義」的「義」(dikaios, righteous),在原文是形容詞,也可作名詞用,可譯作「義人」(太一 19)。

  二十一節的「恩典藉著義作王」,這裡的「義」(dikaiosune, righteousness)是名詞,可指義的性質。

  「得永生」(五21)的「得」(eis,into)可譯作「歸於」,這句話可譯作「歸於永遠的生命」。

  在基督裡被聖化的主觀經歷,在功效上 ,是被義所構成;在生活上,是讓恩典藉著義作王,使我們歸屬於永遠的生命。

「歸於永遠的生命」── 以神聖的生命(zoe)為歸屬

  羅馬書五章十九至二十一節說,「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,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的了。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過犯顯多,只是罪在那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就如罪作了王,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」「得永生」是指進入、達到、歸屬於永遠的生命。它是用一個介系詞 eis,這是在新約聖經裡常用的介系詞,可譯作 into,是指著進入一個範疇;也可以譯作 unto,可指著在一個範疇裡的成長。

  在我們經歷聖化的過程中,這神聖、永遠的生命(zoe)是起始,也是終結。我們這一生中,神量給我們所有的環境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要我們歸屬於這永遠的生命。八章二十八節也說,「我們曉得萬有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」我們的一生會不斷地有各種經歷,在我們的周遭會不斷有各樣事物發生,但是沒有一件事物只是為著事物的本身,乃是為了叫我們更多得著、享受、歸屬於這神聖、永遠的生命。

  譬如說,有一個弟兄出車禍了,這個車禍對他來說是一個經歷。這個經歷可以把他帶到車禍的本身,就是“unto a car accident”,也可以把他帶到永遠生命的歸屬裡,就是“unto eternal life”。又譬如說,有一個姊妹突然生病了。對她來說,這個經歷可以僅僅是“unto sickness”,就是生病了而已,而沒有“unto eternal life”── 歸屬於永遠的生命。所以不是車禍的問題,也不是生病的問題,而是要問,「在這些經歷中,有沒有更多得著生命?有沒有更多歸屬於這永遠的生命?」萬有一直在那裡互相效力,為的就是叫我們歸屬這生命。

「歸於永遠的生命」── 構成為義的(dikaios

  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經歷聖化到末了,一定是生命,也必須是生命。這永遠的生命要成為我們的歸屬,就和我們這個人的構成絕對有關係。十九節說,「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,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」請我們注意這裡的「成為義」,在原文含有「構成為義」的意思。也可以說,我們在基督裡的主觀經歷,在功效上,是因基督一人的順從,而被構成為義的。

  我們不僅被稱義了,我們還被構成為義的。這個構成是從哪裡來的?是從順從而來的。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就被構成為義了!「稱義」和「構成為義」不同。一個被稱為義的人,並不一定有義的構成,他還需要在稱義的地位和經歷上長出義來,使義組織到他的身上,叫他這個人滿有義的構成,而成為一個義的人。我們原來不過是罪人(羅五19),死在過犯和罪惡之中(弗二1),如今卻能在基督裡被構成為義的,這是何等的救恩!

「歸於永遠的生命」── 恩典藉著義(dikaiosune)作王

  親愛的弟兄姊妹,神的心意就是要稱義我們,使我們在祂的稱義裡被構成為義。「被構成為義」是指在基督裡的功效說的。一個被構成為義的人,他生活乃是恩典藉著義作了王(羅五21)。所以二十至二十一節接著說,「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過犯顯多;只是罪在那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就如罪作王叫人死,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」

  這裡的「義」(dikaiosune)以 -sune 作結尾,可指性質上的義。在摩西以前並沒有律法,現在律法加進來了,是要顯明人的罪,叫過犯被顯明出來。然而罪在哪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恩典要在義的性質上,藉著義作王,使我們藉著主耶穌基督歸於永遠的生命。本來是死在我們身上作王,現在神要來拯救我們,使我們在生命中作王(羅五17);本來是罪作王叫人死,現在恩典要藉著義作王,叫我們因主耶穌基督歸於永遠的生命。

  恩典藉著義作王,說出恩典是一個人位。如同罪作了王叫人死,含示罪也是有人位的。什麼是罪的人位 ?罪就是撒但在我們肉體裡的具體化身(羅五12);什麼又是恩典的人位?恩典就是三一神在基督裡具體化身在我們的靈裡(約一14)。罪作王叫人死,恩典卻比罪更有能力,要藉著義作王。在亞當裡的人,罪作了王;在基督裡的人,恩典作了王。恩典不僅是可享受的,也不僅是我們所在的範疇,更是在我們的生活中能作王的。在基督裡的主觀經歷,就著生活來說,不僅重在對恩典的享受,也重在經歷恩典的人位;不僅叫我們在享受中經歷恩典,更叫我們在祂的主權中認識恩典。恩典作了我們的人位,藉著義作了王,一切在基督裡的主觀經歷都要實化出來。

  我們會覺得希奇,在根源上,我們是一班在恩典裡的人,是有生命恩賜(dorea)的人;在所是上,我們是一班在恩典的範疇裡,有生命運行恩賜(charisma)的人;在範圍上,我們是一班歸於生命稱義的人;在功效上,我們有義的構成;在生活上,我們更是讓恩典藉著義,在義的性質上,在我們身上作王。這些都是我們在基督裡的主觀經歷,從恩典的享受到恩典的主權,從生命的恩賜到運行的恩賜,從神的稱義到義的構成,從神聖生命的得著到永遠生命的歸屬。這一切都是我們一生要來經歷的,這也就是聖化的過程和實際。(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