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光照中順服神

06/04/2014,週三

  詩篇一一八篇27節,「耶和華是神,他光照了我們…」

  我們要認識,「光」和「光照」是有區別的。說到光,是說到神,是說到神的所是,神就是光(約壹一5);說到光照,是說到這個光在我們身上的運行,它能產生帶領,產生照亮,也帶進光在我們身上的構成。沒有光,就沒有光照;光照的結果,必定帶領我們更豐富的得著光,好像明光照耀一樣(腓二15)。

  但是我們要注意,許多時候光來了,光給我們摸著了,給我們經歷了,叫我們覺得榮耀、神聖、屬天、豪邁了,卻因著我們這個人不肯奉獻,不肯捨己,有所保留,就叫我們所碰見的、所得著的光,以及所摸著的榮耀、神聖、豪邁,不能產生一種構成,好像被我們限制了一樣。也就是說,光產生光照的時候,我們這個人因著不肯順從,不願降服,就產生了遮蔽,攔阻了光的運行,叫我們失去了光照的果效。

  光照來了,一定帶著神聖的分賜,也一定帶著屬天的要求。所以弟兄姊妹,我們何等需要主的恩典,好叫我們在神的光照中成為一個答應神要求的人。

註:本篇編自朱韜樞弟兄於《2000~2001年克里夫蘭華語十個月追求》所釋放的信息,內容與原信息有所出入,未經講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