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有活的話

04/23/2014,週三

  創世記六章8節,「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。」

  挪亞的蒙恩有幾個特點:第一,他與神同行(六9);第二,他有神的說話(13-21節)。真希奇,神竟然告訴挪亞,要造三百肘長,五十肘寬,三十肘高的方舟,並且分上、中、下三層(15-16節)。神對他說話,乃是說到他裡面去。他不是聽過就走,這話在他身上是活的。他聽見這話,這話就成為他生活的動力,生活的實際,也成為他生命的一部分。

  弟兄姊妹,若是不與神同行,不學習活在與主的交通裡,我們這人定規軟弱。但是,若要有積極的見證,要為主作工,我們還必須有神活的說話。沒有活的話,就不能作工;沒有活的話,就不能事奉;沒有活的話,就不能站住。你想要作工,想要事奉,想要成就神的旨意,你必須要有活的話。

  我們要禱告,「主啊,求你對我說話,說活的話,好叫這話管治我,加力給我,成為我生命的供應。」

註:本篇信息編自《創世記鳥瞰》(朱韜樞弟兄著,歸主出版社發行),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,未經作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