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定耶和華是神

03/12/2014,週三

  列王記上十八章37節,「耶和華啊,求你應允我,應允我!使這民知道你──耶和華是神,又知道是你叫這民的心回轉。」

  這是以利亞在迦密山上的禱告。為什麼以利亞在迦密山能這麼厲害的對付巴力的先知?因為他裡面認定耶和華是他的神,這一個認定帶進一個厲害的禱告。

  弟兄姊妹,這一個認定會叫你的一生走得穩妥。你要注意,在你年幼的時候,是罪和世界折磨你;你長一長,是你的所是折磨你;再長一長,是宗教折磨你。這三個關不好過。罪和世界是第一個關,你的所是是第二個關,到後來是宗教這個關。什麼叫宗教?就是我可以作許多屬神的事,卻不一定有主。我沒有主也能作這些事,這就是宗教。不需要禱告,不需要尋求,還能服事,還能作工,還能帶領,這就是宗教。

  這不簡單,我們一定要有一種認定,以及在認定中的能力,就像以利亞在迦密山上一樣。我們需要主的憐憫,「主啊,求你也把這樣的認定賜給我,阿們。」

註:本篇信息編自《愛裡的成熟》(朱韜樞弟兄著,歸主出版社發行),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,未經作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