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世記鳥瞰

神造了兩個大光

10/11/2013,週五

        創世記一章16至19節,「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,大的管晝,小的管夜,又造眾星,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,普照在地上,管理晝夜,分別明暗。神看著是好的。有晚上,有早晨,是第四日。」

        創世記第一章給我們看見,神的中心工作是什麼。神六天的創造,可以聯於我們生命長進的經歷。當我們的生命有所長進時,神在我們身上就要有一個厲害的管理,就是第四天的兩個大光──基督和教會。不是你講基督,講教會的問題,這是不管用的,乃是要看你有沒有接受這一個管理。

  你越長進,神在你身上越有管理。漸漸的,你長進到一個地步,主在你裡面豐富了、實化了,這時候主對你就不再是道理上的主,而是你裡面有一個實實在在的大光(太陽),這個大光非常厲害的管理你這一個人。祂的光線,要摸,你可以摸得著;要享受,你可以享受得到,祂隨時都叫你蒙光照,在你裡面照亮每一部份。你要有所行動,祂的光在那裡;你要往前追求,祂的光在那裡;你要退後,祂的光也在那裡。你的四周有一個東西包圍著你,叫你逃也逃不掉,走也走不開;你只好跪下說,「主啊,憐憫我!」

        弟兄姊妹,不要以為光來了,你就能說哈利路亞了。不錯,光是好的,但是光一出來,管理就來了。你到底有沒有摸著大光的實際?是根據你有沒有摸著神的管理。管理越多,光就越強。你若缺少光的管理,就證明你在主面前缺少深的經歷,你這個人仍然不可靠。怎麼樣才可靠呢?乃是有一天你在主面前摸著了一個東西,叫你這個人改變了,無論走到哪裡都不能躲開祂的面,你總是活在光的包圍底下。也就是說,我無論到哪裡,祂管理的手總是不離開我。

        弟兄姊妹,在我們跟隨主的路上,並不是天色常藍的,反倒常有艱辛和為難,所以才需要月亮──教會作我們的扶持和安慰。在你有艱苦的時候,什麼是你的幫助?不是大陽,而是月亮。你到了晚上,是要找月亮。你是否走到一個境地,覺得被壓太重呢?你是否走到一個處境,覺得主把你擺在死地呢?這時候月亮比太陽更寶貝。

        我們要學習活在月亮的管理之下,也就是在教會的管理之下。一個正常的基督徒,如果他到主面前十次,他到教會面前也差不多該是如此。你不應該一天二十四小時只有太陽,卻沒有月亮。你總是應該有這樣的心態:我如何活在主面前,我也如何活在教會裡;主是怎樣的管理我,教會也是怎樣的管理我;主怎樣作我的主,教會也怎樣作我的引導和安慰。

        基督和教會是不衝突的。月亮的光就是太陽的光,教會彰顯的就是主自己。你有沒有在教會中得著過幫助?懂得在教會中得幫助的人是有福的。一個人若是少在教會中,他就少蒙祝福。在屬靈生命的長進上,你不能缺少主的光,也不能缺少教會的光。沒有教會,就沒有正常的長進;沒有教會,生命的長進是會出問題的。教會是最好的保護。無論月圓月缺、教會生活是好是壞,她都值得我們投身其中,她永遠對你有幫助。太陽和月亮同在第四天出現,就是因為二者對我們生命的長進是同等的重要。

註:本篇信息編自《創世記鳥瞰》(朱韜樞著,歸主出版社發行),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,未經作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