馨香之氣

我呼籲神為我作見證

08/07/2013,週三

        哥林多後書一章23節,「我呼籲神給我的心作見證,我沒有往哥林多去是為要寬容你們。」

        哥林多教會有一種拒絕保羅的情形,他們責怪保羅沒有去哥林多,他們責怪保羅是一個是而又非的人(17-18節)。針對這件事,保羅說,「我呼籲神給我的心作見證,我沒有往哥林多去是為要寬容你們。」保羅接著提出他的見證,他說,「我們並不是轄管你們的信心,乃是幫助你們的快樂,因為你們憑信才站立得住。」(24節)

  之前保羅說得很清楚,他說,我所起的意,不是從情慾起的(17節);我在你們中間所傳的耶穌基督,並沒有是而又非的(18節)。保羅是這樣的一個人。他不僅告訴哥林多人,他有一個可誇的良心(12節),這時候他好像被逼到一種情形,他要來呼求神,他要呼天喚地的要天地的主出來為他這個人作見證。

  在這段聖經中,我們摸著一個非常寶貝的東西,那就是保羅在這裡的宣告。他要說,當我跟隨主的時候,我與神是一致的。到了一個時候,我的神要出來替我作見證。現在姑且不談屬靈,也不談良心;現在我是把自己擺在你們面前,我要呼求我的神出來替我作證。

  保羅在這裡有一個宣告,「我要呼求這位和我同工的神替我作見證,我所作的一切祂都知道。我的神知道我為什麼這麼作,祂知道我為什麼這樣定規我的行動,祂知道我為什麼這樣生活,祂知道我所有的一切都是為著教會得益處。」換句話說,保羅的事奉是緊緊的聯於神的。神不僅能替他的工作作見證,不僅替他的良心作見證,神還要出來為他這個人作見證。

  我們讀到這裡,就能稍微懂保羅的心境。保羅為著教會好像成了愚昧人。哥林多教會誤會他、論斷他,他還是能起來說:我的良心能見證,我的所行、所說都是為著教會的建造。我不只自己見證,我還要神起來給我作見證,見證我是如何為著教會。我的事奉是聯於神的。不管人如何批評我、攻擊我,我的裡面總是很有把握。

  弟兄姊妹,當你來事奉神的時候,你一定要和神有這樣的關係──你可以呼籲神出來替你作見證。你若是不能呼籲神出來作見證,這條路走一走你就會害怕,你就會疑惑:我是不是講錯了?我是不是作錯了?我是不是得罪了人?我們常常是不夠純淨的,然而,若是在事奉中我們敢呼籲神出來替我們作見證,這表示我們這個人是清潔的,我們對教會是沒有貪圖的,我們在教會中是沒有個人盼望的,我們的一切都是為著教會的。這樣的事奉才是真實、有價值的事奉。

註:本篇信息編自《馨香之氣》(朱韜樞著,歸主出版社發行),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,未經作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