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得記

神在哪裡,那裡就有供應

07/03/2013,週三

  路得記一章6節︰「她就與兩個兒婦起身,要從摩押地歸回;因為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,賜糧食與他們。」

        我們可以拿這一節和第1節比較︰「當士師秉政的時候,國中遭遇饑荒。在猶大的伯利恆,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。」第1節裡沒有神,只有饑荒、糧倉(伯利恆之意)、士師、秉政;但是到了第6節,「耶和華」出現了。雖然這裡也提到糧食,但食物不是重點,重點是神。

        為什麼聖經不寫,「她就與兩個兒媳起身,要從摩押地歸回;因為她聽見在伯利恆有豐富的糧食」?聖經理應這麼寫,不是嗎?拿俄米離開猶大地,是為了逃避饑荒;現在伯利恆有了糧食,她所面臨的問題解決了,這是她回去的原因。可是,路得記的作者為什麼要把「耶和華」擺進去?為什麼「耶和華」出現在這裡?這說出,拿俄米所顧念的不再只是食物,她已經領會到,所有的一切都是出自於神。

  一個人開始愛主的時候,他會愛教會,愛主的話,愛主的祝福,愛主的豐富,愛聚會,愛聖徒;但是在享受這一切的時候,他不一定是那麼完全的信靠主。拿俄米經過了頭五節的經歷──離開了猶大,成為寄居的,丈夫死了,兩個兒子娶了媳婦,兩個兒子也死了…到了第六節她起身回來了。她回來,不僅是為著糧食,更是因為耶和華眷顧祂的百姓。雖然糧食在這裡,但糧食不再是重點,重點是耶和華。

        耶和華是怎樣的一位?耶和華就是「我是那我是」(I AM WHAT I AM)。現在她什麼都沒有了──丈夫去世了,大兒子死了,小兒子也死了;但是她明白,耶和華在伯利恆。祂是耶和華,是那「我是」的一位。這位「我是」在哪裡,那裡就有糧食,就有生命的供應。

註:本篇信息編自《路得記》(朱韜樞著,歸主出版社發行),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,未經作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