腓立比書研讀──尋求耶穌基督的事

04/15/2013,週一

        腓立比書二章21節,「別人都求自己的事,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。」

        使徒保羅在同一章的3到4節也說到「事」:「凡事不可結黨,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;只要存心謙卑,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。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『事』,也要顧別人的『事』。」這裡的「事」是指正面的,亦即各人不要單顧到自己在屬靈上顯著、特殊的地方,也要顧到別人的。

        21節,別人都求自己的「事」,這裡所指的同樣不是世上的事,而是屬靈方面的事,好比保羅在第3節所說的虛浮的榮耀。自己的事,常是聯於虛浮的榮耀。在保羅那時候,有許多愛主的人,有許多為主奉獻自己的人,有許多願意服事主的人,然而在這些人的熱心、奉獻、擺上的背後,有一個隱藏的東西在那兒。

        我年輕的時候,除了每週的聚會之外,我自己常到會所(聚會的所在地),那裡有很多青年弟兄常在一起交通,非常甜美。有一天,沒有一個人在那裡,都「消失」了。後來我才知道,長老們帶著有盼望的青年弟兄到山上去了。我心裡涼了一半,心想,我一定是沒有盼望的,所以沒有被選上。那一次我受的打擊,比考試不及格還要嚴重。我非常沮喪。主啊,我把一切都給了你,但長老挑選有盼望的人的時候,我卻不在其中,那麼我算什麼呢?這一個「我算什麼」,就是保羅所說的「自己的事」。

        弟兄姊妹,你開始愛主了,你就會開始考慮,我的服事如何?我的顯明如何?我的用處如何?我的運作如何?你開始有你自己的「事」。從自己的事裡蒙拯救,是一個很難學的功課,也是每一個愛主的人都要學的功課。自己的事,你不要把它解釋成誰有名車,誰有豪宅,誰有錢財;不,它是聯於教會中虛浮的榮耀。即使在教會中,許多人所追求的乃是虛浮的榮耀,這一個就是眾人所尋求的自己的事。

        保羅說,別人都求自己的事,並不求耶穌基督的事。我問你,什麼是耶穌基督的事?在腓立比書裡,耶穌基督的事是關乎腓立比聖徒的事。基督顧念誰?祂顧念教會,祂也興起祂的僕人來顧念祂的教會。主顧念的是教會,主顧念的是聖徒。你若問,「主啊,你顧念什麼?」祂要說,「我顧念我的見證,就是我的身體藉著許多地方教會而有的彰顯。」所以,耶穌基督的事,就是為著地方教會能得著福址的事。耶穌基督的事,就是教會的福址。我們要學著說,「主啊,我願意尋求你的事,我的一生就是為著教會福址的一生。」

註:本篇信息編自即將出版的《腓立比書研讀》(朱韜樞著,華萱出版社發行),與原書內容有所出入,未經作者校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