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和光的範疇

生命和光的範疇

04/19/2012

週四:初信信息

──神在我們一生中所量給我們所有的環境,都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要我們歸屬於永遠的生命。──

        歌羅西書三章3節,「因為你們已經死了,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。」

        這一節聖經告訴我們,我們這一班信主的人,乃是一班在神裡面的人。我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。這也說出,我們重生、得救,就進到了一個新的範疇。那麼,這個範疇是一個什麼樣的範疇呢?

        首先,這個範疇是一個生命的範疇。羅馬書五章21節說,我們是「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」。「得永生」,可以譯作「進入永遠的生命」。這生命是一個範疇,我們因著信入主耶穌基督,就得以進到永遠生命的範疇裡,歸屬於這個生命,在這生命裡成長。

  在我們的經歷中,這永遠的生命是始,這永遠的生命也是終。神在我們一生中所量給我們所有的環境,都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要我們歸屬於這永遠的生命。我們的一生會不斷有各樣的經歷,在我們周遭會不斷地發生各樣的事,但是沒有一件事只是為著事情本身,每一件事都是為著叫我們更多得著、享受,並且歸屬於這永遠的生命。

        不僅如此,這範疇還是一個光的範疇,我們是一班在光裡面的人。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8節說,我們是屬乎白晝;以弗所書五章8節也說,我們是光的兒女(另譯)。我們這一班墮落過的、失敗過的、曾在罪中、在過犯中的人,因著信主,就進到光的裡面。這光給我們享受,給我們得著,給我們取用;這光成為我們的供應,成為我們的能力,成為我們的引導,成為我們行走的方向,也成為我們行走的動力。因著光,我們今天成為發光之體,並且在永世裡有分於新耶路撒冷這一個發光之城。這是何等奇妙的一件事!

參閱:《重生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