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的律
02/13/2012
週一:初信信息
──我們越照著神的生命來行事為人,我們越喜樂。──
羅馬書八章2節,「因為生命之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。」(另譯)
重生的時候,我們接受了生命的律。生命的律是內在的。每一種生命都有它的律。是人,就有人的律。如果一個人三天不睡覺,他就會顯得筋疲力盡,並且脾氣暴躁;這時他只要好好睡上一覺,就會恢復正常。現今我們得著了神的生命,我們裡面就有了另一個律,就是神聖生命的律。這個律常常限制我們。我們從前以為可以作的事,現在都不能作了。
舉例來說,假設我是一個脾氣不好的人,如果照著我的老脾氣來開車,我很容易作出一些危險的動作。但是,當我預備有所反應的時候,馬上我裡面生命的律就來禁止我,告訴我,這和裡面的生命不相合。我越想照著原有的方式反應,我與裡面的生命就越不一致。
我們重生之後,有了神的生命,有了新心,有了新靈,有了生命的光,也有生命的律。這個律否定一切與神不一致的事,叫我們可以照著神來生活行動。我們越照著神的生命來行事為人,我們越喜樂;我們越照著生命的律來生活行動,我們越有主的同在。「因為生命之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。」(羅八2,另譯)
參閱:《重生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