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浸使罪得赦

受浸使罪得赦

11/30/2011

週三:初信信息

──我從水裡出來之後,我就是一個新造,不再有過去任何的舊記錄。──

        使徒行傳二章38節:「你們要悔改,各人要靠耶穌基督的名受浸,叫你們的罪得赦。」(另譯)

        受浸的另一個功用,是叫我們的罪得赦免;也就是說,它消除我們所有犯罪的記錄。我們眾人都犯了罪,因此我們的罪需要得赦免。雖然我們的罪因著基督的寶血得著了潔淨,受浸的水是不能洗淨我們的罪的,但是你犯罪的記錄需要除去,你需要有一個新的開始。為此,你必須要受浸。

  舉一個例子來說,我高中的時候成績不大好,因為我的數理成績很差。數學老師一見到我就頭疼,心想,這個人一定無法及格。結果我也真是年年數學不及格,都是補考過關的。這麼差的成績一直跟著我。直到我上了大學之後,我不必再讀理化、數學,因此我的成績變得很好,我變成大家公認最聰明、最有才華、最有盼望的學生。

  受浸,就像是從高中進到大學一樣。在高中時,無論我怎樣下定決心要成為一個好學生,總是辦不到,因為我的壞成績一直跟著我。同樣,我們所犯的罪也是一直跟著我們的。但是上了大學,我就可以挺胸昂首了,因為我的記錄改換了,大家不再記得我的壞成績,不再有人問我,「你高中的成績怎樣?」因為那些都過去了。我的數學成績得著「赦免」,化學成績得著「赦免」,物理的成績也得著「赦免」了;現在我不再是個壞學生,乃是個好學生。受浸就是過去的一個了結,它給我們一個新的開始。一旦你受了浸,你所有的舊記錄就清除了,你開始一個新的生活。讚美主!

  只要你呼求主名、接受主,你就是一個重生的人,但是你仍舊需要受浸,好叫你的罪得著赦免。你受浸之後,人再提起你過去所犯的罪,你能說,「我過去的一切都埋葬在水裡,我從水裡出來之後,我就是一個新造,不再有過去任何的舊記錄。」

參閱:《重生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