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而受浸就必得救

信而受浸就必得救

11/03/2011

週四:初信信息

──你相信了耶穌基督,你就是一個重生的人,但是要實際經歷重生一切的豐富,你還要受浸。──

        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,「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」

  重生是什麼?首先,你裡面得著了一個新的生命;神的生命、基督生命進到你的裡面。其次,你得著了新地位,你不再是屬地的,你是屬天的了;你不再在定罪裡,乃是與基督是一,並與祂一同坐在諸天界裡。第三,你得著了新生活的供應,你生到基督的身體裡面,成為基督身體上的肢體。人身體上的肢體如何合適的安置在身上,彼此互相配合,基督身體的每個肢體也各有自己獨特的功用,並且各自互相作肢體。現今你不再是單獨的個人,你的生活不再只有自己,你是在基督的身體中,過著身體的生活。這個身體生活不是強制性的,是讓我們來享受的;這個身體生活不是對我們有所要求,而是滿了供應。

  我們一信主,就得著了這許多的豐富;但是在實行方面,我們當作什麼呢?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說:「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。」(另譯)這節經節告訴我們,有兩件事是聯在一起的,第一是相信,第二是受浸。信與受浸就像一個人往前邁步的兩腳,先相信,跨出前腳,然後受浸,後腳跟上,兩腳合成完整的一步。

  許多人把這節聖經讀成「信而得救的必然受浸」,以為受浸不過是人得救之後的一個儀式,卻不知主在升天之前給門徒的囑咐乃是: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。你要得救,不僅要相信,你還要受浸。這裡「得救」的意義比重生更廣。得救不僅是重生,更是經歷重生時所得著一切的豐富。你相信了耶穌基督,你就是一個重生的人,但是要實際經歷重生一切的豐富,你還要受浸。

參閱:《重生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