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有出乎神的才配得過神

只有出乎神的才配得過神

07/06/2011

週三:造就信息

──世上的萬物擺在我們面前,沒有一樣是與我們相配的。──

    創世記二章18節,「耶和華神說,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」

    聖經記載,神把人造出來以後,祂把各樣動物帶到人面前,看能不能作他的幫助、作他的配偶。結果這些動物中,沒有一個是與亞當相像的,沒有一個能作亞當的配偶。亞當只能給各樣的飛禽、走獸起名字,卻不能從它們中間找出任何一種,好來與他相配(創二19)。所以,「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,領她到那人跟前。那人說: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,可以稱她為女人,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。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」(創二22-24)

    原則上,這是預表基督與教會。我們的主若沒有教會作祂的配偶,祂就是獨居的。祂要得著教會,祂才能心滿意足。今天我們從另一個角度──生命長進的觀點來看,我們的生命長進到末了,乃是與神有生命上的合一。只有出乎神的生命的,才能配得上神、滿足神、被帶到神面前。

    亞當見了那女人,就說,「這是我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」,這說出夏娃和亞當是完全相配的。 一個基督徒的生命成長到末了,乃是與神有完全的合一。除神以外,沒有一樣事物能滿足我們;除了出於神自己的以外,也沒有一樣能滿足神。

    世上的萬物擺在我們面前,沒有一樣是與我們相配的,但我們可以為它們起名字,然後放到一邊去。這是前途,不要!這是事業,不要!我們可以懂得世上的萬物,但沒有一樣能得著我們的心。我們管理、使用這萬物,但我們不「娶」它們作配偶。

    亞當實在是聰明、老練,他面對擺在面前的所有飛禽走獸,無論美醜,他都只是起個名字,然後就放一邊去。我們卻不一樣,我們常拿許多看似美好的事物當「配偶」,陪伴了幾年,發現真是虛空,最後才肯放手。我們一直娶妻子,娶來娶去總不對。

    我們必須認識,只有神自己能應付我們一切的需要。我們的生命要長進到與神完全的合一;只有百分之百出乎神生命的,神才要,你也才能要。你可以知道一切的事物,可以欣賞一切的事物,也使用一切的事物,但這一切不過是有個名字而已,你乃是完全為著神而活,完全在神的生命裡而活,完全與神合一。

參閱:《創世記鳥瞰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