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眾聖徒同魂
06/21/2001
週二:初信信息
──我們要同魂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,這個「同」是變化出來的。──
腓立比書一章27節,「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,叫我或來見你們,或不在你們那裡,可以聽見你們的景況,知道你們在一個靈裡站立得穩,同魂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。」(另譯,參DBY達秘譯本)
這一節說到「同靈」,也說到「同魂」。同靈很容易,只要我們一同呼喊「哈利路亞」、「阿們」,就同靈了;但是我們不僅要在一個靈裡站立得住,還要同魂。
同魂似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。你作你的,他作他的,怎麼同魂?但有一件事很希奇,雖然我們什麼都不一樣,卻有一件事是一樣的︰我們都愛基督,我們都愛教會,我們都愛真理,我們都愛生命,我們都愛建造教會,我們都愛神聖的見證,這就是同魂。我們什麼都不一樣,但是我們的目標是一樣的,我們的負擔是一樣的,我們的目的是一樣的,我們的託付是一樣的,神給我們的呼召是一樣的,我們的爭戰是一樣的,這就是同魂。
我們的魂要為著福音而被變化,這個「同」是變化出來的。我們什麼都不一樣,但因著主在我們身上作工,就叫我們大家都進到一個負擔裡,得以能同魂與福音的信仰一齊努力。
這福音的信仰乃是一位活活的主。主在這裡努力,眾聖徒在這裡努力,我們也在這裡努力,一同來建造基督的身體。我們要禱告,好叫我們的生活配得過基督的福音,並且願意過一個受苦的生活,願意把主和主的權益放在第一位,願意和眾聖徒在一個靈裡站立得住,願意在魂裡被變化,全人與眾聖徒以及福音的信仰一同努力。(韜)
參閱:《基督徒喜樂的秘訣,1999年12月Montreal華語特會信息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