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主受苦
06/06/2011
週一:初信信息
──一個人信主了,他就要有一個受苦的心志。──
腓立比書一章27至29節,「只要你們行事為人配得過基督的福音,叫我或來見你們,或不在你們那裡,可以聽見關於你們的事,就是你們在一個靈裡站立得住,同魂與福音的信仰一起努力。凡事不為敵人所驚嚇,這是證明他們滅亡,你們得救,而且這樣的證明乃是從神而來的。因為你們是為基督的緣故蒙恩,不但得以信入祂,也得以為祂受苦。」(另譯)
這一段聖經告訴我們,我們的生活要配得過基督的福音,我們就必須與眾聖徒在一個靈裡站立得穩,我們的全人必須與福音的信仰一同努力,同時也要預備好為主受苦。
人沒有信主的時候是很自由的,要看小說就看小說,要看電影就看電影,要逃學就逃學,要上課就上課,我們就是我們自己的主。但是信主以後,我們就要預備為主受苦了。比方說,當我信主以後,我天天站在校門口傳福音,學校的同學都認識我,我哪裡敢隨便呢?我這個人受到一種約束,這時我就變成一個受苦的人。
一個人信主了,他就要有一個受苦的心志,能說,「主啊,我願意為著你把一切都丟下,我願意把一切都放在一邊,我願意為著你的緣故,成為一個與你同受苦難的人。」這樣的人會特別有主的祝福,這樣的人是一個行事為人配得過基督福音的人。
使徒保羅告訴我們,行事為人要配得過基督的福音。這就是說,我這個人願意為著主受許多的苦──受沒有好房子住的苦,受沒有好職業的苦,受生活不方便的苦,受為著教會而過不合乎我心意生活的苦…這樣的受苦能叫你配得過基督的福音。你要告訴主,「主啊,求你教導我,求你給我受苦的心志,叫我得著合適的成全,好叫我這個人在你手裡能夠有用。」
參閱:《基督徒喜樂的秘訣,1999年12月Montreal華語特會信息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