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在啟示裡

活在啟示裡

12/11/2010

週六:造就信息

──人既犯了罪,就沒有辦法活;人要活著,就必須有神的救恩。──

        創世記三章21節,「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。」創世記四章2節下,「亞伯是牧羊的,該隱是種地的。」

        亞伯是牧羊的,為什麼?因為他活在啟示裡。他知道,人既犯了罪,就沒有辦法活;人要活著,就必須有神的救恩,人需要活在神的拯救裡。他有一個看見,我這一生不能憑著自己,我這一生要活在神給我預備的救法裡。神如何為我的父親預備了牲畜,作他的拯救,我也要成為一個牧羊的人,我要取用羊羔作為我的義,我要取用羊羔作為我活在神面前的根據,我要以基督──我所得著的基督,來獻給這一位神。

        亞伯的選擇是在啟示裡的選擇。因為亞伯有一個啟示:人墮落了,就需要在神面前蒙拯救!我可以做許多事,這些事或許都是照神所說的,但這很可能只是因為人墮落了,神所給人的要求。今天我這個墮落的人不能活在律法的要求裡,我要活在啟示裡。所以亞伯就選擇作一個牧羊的人,與神的心意配合。

        哦,亞伯真是有啟示!弟兄姊妹,我們也要有這種啟示,要說:「神啊,我知道的太多了,我會作的太多了,我能作的太多了,但是神啊,我的啟示何等的少,我的看見何等的低,我在你面前的價值不高。我要像亞伯那樣,是一個有啟示的人,一生活在啟示裡!」

參閱:《創世記中的神與人和人與神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