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十個七次

彼得、彼得

 

七十個七次

05/07/2010

週五:造就信息

──任何人能赦免人,都是主的恩典。──

 

        馬太福音十八章21至35節,說到一個赦免的比喻。

        彼得問耶穌說,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赦免他幾次?到七次可以嗎?」耶穌就對他說,「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」

        耶穌再舉一個欠債與還債的比喻。有一個奴僕欠主人一千萬銀子,因為沒有可以償還的,就俯伏拜他,請求寬容。奴僕的主人動了慈心,就免了他的債。

        但那奴僕後來遇見一個和他同作奴僕,欠他十兩銀子的人,便揪住他,掐住他的喉嚨,要他還債。那同作奴僕的俯伏拜他,央求寬容,但他卻不肯,竟把他下在監裡。

        主在這比喻裡,似乎是要提醒彼得,「我不是告訴過你,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磐石上(十六18),我還要把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嗎(19節)?你為甚什偏偏在那裡算計弟兄得罪你幾次?你為何不能活在赦免裡呢?」

        赦免是主的恩典,任何人能赦免人,都是主的恩典。不赦免,是人魂生命的一部分。不赦免也許是合法的、是合情合理的,但是能赦免實在是主的憐憫。

        無論如何,我們和弟兄姊妹中間的摩擦,可以是一個叫我們成長的機會。折磨越多,認罪、禱告就越多,在神面前的長進也就越多。藉此,我們的「己」越來越小,對神聖啟示的反應也會越來越敏銳。

 參閱:《彼得,彼得》pp.228-2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