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生命、真理和運作上的成長
「根據永遠生命的盼望(就是那不能說謊的神,在歷世之前所應許,到了適當的時期,藉著那按我們救主神的命令所託付我傳揚的福音,將祂的話顯明出來的,)……」(多一2~3節上) 「我若甘心作這事,就有賞賜;若不甘心,管家的職份卻已經託付我了。」(林前九17) 當人信了主,信託了主以後,他在生命上需要長,在真理上需要長,在運作也需要長。沒有這些,神在他身上就沒有託付。當我們把自己託付給主,這樣的信託就藉著在神聖經綸裡生命的成長和豐富的構成,也叫我們所信託的神,把管家的職分,就是福音,信託給我們。 換句話說,你可以把你自己信託給神,神也可以把祂所要的信託給你。你可以告訴神說,神啊,你負我一切的責任;神也可以指著你說,孩子啊,你也負我經綸的責任。這樣的人,他的生存是何等的高,高到一個地步,神負他的責任,他也負神的責任;他把自己信託給神,神也藉著他生命的成長,把祂管家的職分,就是福音,信託給他(林前九17,多一2~3上)。 (摘自 健康有效事奉的運行和運作,第二篇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