屬靈-筵宴所-屬靈豐富-追求- 014 我們對光的經歷

我們對光的經歷

筵宴所/追求 014

  「因為那說光要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,已經照在我們心裡,為著光照人,使人認識那顯在耶穌基督面上之神的榮耀。」(林後四6)

  「於是耶穌又對眾人講論說,我是世界的光,跟從我的,就絕不在黑暗裡行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(約八12)

  我們必須領會,光和光照是不一樣的。說到光,我們乃是說到神,我們乃是說到神的所是,我們乃是說到神在我們身上的經歷和構成。說到光照,我們乃是說到這個光在我們身上所運行那即時的結果。光在我們身上產生構成,這個構成叫我們主觀的、積極的經歷神,經歷神的所是,也經歷神的所有,更叫我們被神構成。光照在我們身上產生帶領,產生照亮,也產生照著我們的所是而有某種程度的審判。

  一個住在光裡的人,是一個與神聯調的人;一個住在光照裡的人,是一個與神同行的人。沒有光,就沒有光照;光照的結果,必定帶領我們更豐富的得著光。活在光中,就活在光照裡;對於光照的順服,就叫我們有「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」的經歷。許多時候光來了,光給我們摸著,給我們經歷,叫我們覺得榮耀、神聖、屬天、豪邁。但是我們要注意,許多時候雖然我們遇見了光,但是也可能因著我們不奉獻,不捨己,有保留,就叫我們所碰見的、所得著的光,所摸著的榮耀、神聖、豪邁不能得著正常的生長,好像是我們限制了光。不僅這樣,當生命的光產生光照的時候,也可能因著我們不肯順從,不願降服,而產生了遮蔽,攔阻了光的運行,也叫我們失去了光照的實際。

(摘自  盡你的職事,第二十二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