屬靈-筵宴所-屬靈豐富-福音- 003 摸著與得著

摸著與得著

筵宴所/福音 003

  「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、所領受的、所聽見的、所看見的,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,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。」(腓四9)

  有一個姊妹,自己還沒有受浸,就已經帶了四十多個人來聚會。她曾問我一個問題,「我不知道主耶穌愛不愛我,因為我怎麼也摸不著主。」她的問題說出她摸著了一個屬靈的東西,但是還沒有得著那個屬靈的實際。

  從一個人得救,一直到他有一個職事的構成,需要經過一個漫長的過程,絕非一蹴可幾的。如果一個人信主不過三、五天,你問他關於職事的事,他根本不知道那是什麼。可是無論如何,他仍然可以照著他所得著的實際來告訴別人,「第一,我真覺得神愛我;第二,我的確知道我有罪;第三,我的確知道主耶穌是我的救主;第四,我知道我接受了主,得著了平安,也得著了喜樂。」每一個基督徒在得救的時候,都可以有這些經歷。這些經歷在他身上不只是他所聽見的道理,更是他所得著的實際。這些實際使他成為一個初階的傳福音者。

(摘自  盡你的職事,第七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