竭力追求基督就是「逼迫」基督
「我從前是褻瀆神的、逼迫人的……。」(提前一13上) 「向著標竿竭力追求,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,召我向上去得的?賞。」(腓三14) 腓立比書三章十四節說,「向著標竿竭力追求,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,召我向上去得的?賞。」在希臘文裡,「竭力追求」就是「逼迫」。保羅在沒有信主耶穌以前,他是逼迫人的(提前一13);當他信主耶穌以後,他成為「逼迫」基督的! 照我看,我們還沒有什麼人能夠說,「主啊,我越愛你,越覺得你不夠!」保羅在這裡似乎是說,我不僅要主的祝福,我不僅享受主的同在,我不僅活在主的憐憫裡,我還是一個逼迫主的人!神祝福我了嗎?祝福了;神帶領了我嗎?帶領了;神與我同在了嗎?與我同在了;神向我顯現了嗎?向我顯現了;神對我啟示了嗎?啟示了!但是這些都不夠;我還要更高的啟示,我還要更多的顯現,我還要更深的同在,我還要更豐富的祝福;這就叫作「逼迫」。 弟兄姊妹,我們需要學習在一種「逼迫」的靈裡對主說,「主啊!為什麼你今天沒有對我說話?為什麼你今天不給我啟示?為什麼你今天不向我顯現?你現在完全得著了我,我還要完全得著你。主啊,我對你的所是、你的所作、你的旨意認識太不夠了;我要起來作一個「逼迫」你的人,我要你把你的所是、所作、所願、所望、所成就、所達到的,都實實在在作到我的身上來,我才能滿足!」這就是逼迫。 (摘自 健康有效事奉的運行和運作,第四篇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