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篇 禱告
基督徒是神的兒女,可以向神禱告。禱告的問題,是最深的,而又是最淺的。深到一個地步,人學了一生都學不好;淺到一個地步,人一信主就能禱告,也能得著神聽他。 禱告是每一個信徒的權利 「你們禱告,無論求什麼,只要信,就必得著。」(太二一22) 基督徒活在地上有一個基本的權利,也是一個基本的權柄,就是禱告能得著神答應。神給我們一個基本的權利,就是我們能夠對神求,神能夠聽我們。一個神的兒女,他的禱告得不著答應,這是錯的。每一個基督徒應當到一個地步,他的禱告神能聽,並且也應當常常有蒙神聽禱告的經歷,這是基本的經歷。 禱告是為了成全神的旨意 「主耶和華如此說:我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,多如羊群。他們必為這事向我求問,我要給他們成就。」(結三六37) 這節聖經給我們看見,神有一個心意,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,多如羊群;可是這件事要成就,就需要有人起來向神禱告。沒有人為這事禱告,這事就不成就;有人禱告了,神就能照著祂的心意,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。 這裡我們看見一個的原則,就是神的子民必須禱告,神才肯興起做工。神的旨意是因著屬神的人的禱告而成就的。是信徒的禱告來成功神的旨意的。神不肯單獨成功祂的旨意,乃是當神的子民在禱告裡與祂的心意一致的時候,神才肯成功。 這樣看來,禱告不是別的,就是信徒與神同工。有一位主的僕人說得好,「禱告是神工作的軌道」。的確,鐵軌對於火車是怎樣,禱告對於神的旨意也是怎樣。火車是大有能力的,一日能行千里;但是,如果沒有鐵軌,它一步也不能動。禱告就是信徒的意思,與神的旨意聯合。信徒在地上的禱告,不過就是說出神在天上的旨意而已。禱告並非述說我們自己的慾望,叫神遷就我們的呼求,而補滿我們的私願。禱告並非勉強神去改變祂的旨意,去做神所不願意做的。禱告乃是信徒將神的旨意,從口裡說出來,是信徒在神前求神成功祂的旨意。 許多神所計劃的事,因著神子民的不禱告,不與祂同工,神就讓其遲延而不得成功。因此,我們必須起來與神同工,多多禱告,好成就神的旨意。 禱告是向神傾心吐意 「應當一無掛慮,只要凡事藉著禱告、祈求和感謝,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。」(腓四6) 就著神這一面,禱告是為著成就神的旨意;就著信徒這一面,禱告乃是向神傾心吐意。以上的經節告訴我們,我們的主,是願意傾聽人心裡話的主,是容易讓人把話告訴祂的主。祂喜歡我們把一切事都告訴祂。 我們的主雖然大,卻從不輕看小事。沒有一件事,在主看來是太小而不肯聽的。主願意聽你一切的事。當你把你的難處帶到主那裡,告訴祂。祂能安慰你,能扶助你。我們的主肯擔當我們一切的憂慮,肯耐心聽我們的傾訴。我們可以把任何的事都告訴祂。 我們既有這樣的一位主,何不把我們內心所有的隱衷都來告訴祂!所有的憂慮,所有的愁苦,所有的害怕,所有的期盼,以及所有的喜樂,都可以告訴主。應當一無掛慮,只要凡事藉著禱告、祈求,和感謝,將我們所要的告訴祂! 禱告是教會的權柄 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;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」(太十八18) 「所以,你們禱告要這樣說:我們在天上的父: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。願你的國降臨;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」(太六9~10) 馬太福音十八章十八節的「你們」是指教會,因為主在上文(十七節)說到教會,這裡接著說你們。這一節的意思就是:教會在地上所捆綁的,天上也要捆綁;教會在地上所釋放的,天上也要釋放。 教會的工作不只是傳福音而已,教會乃是要將天上的旨意帶到地上來。教會怎樣將天上的旨意帶到地上來呢?就是在地上禱告。禱告,不是像有的人所想的那麼小的事,那麼無關緊要的事,那麼可有可無的事。禱告是一個工作。教會對神說:「我們要你的旨意!」這個叫作禱告。教會知道了神的心意,教會就開口要那一個,這就叫作禱告。教會如果沒有這個,教會在地上就沒有多大用處。 禱告如果是照著神的旨意,禱告就是最厲害的工作。教會的禱告就是說,教會把神的旨意找出來了,教會把神的旨意說出來了。禱告不只是求告神,禱告也是一個宣告。教會禱告,就是教會站在神的一邊宣告說,人所要的就是神所要的!教會如果是這樣來宣告,那一個宣告就立刻生效。 既然如此,教會的責任是何等的大呢!在這裡主給我們看見,光有個人的禱告不行,還要有教會的禱告。盼望我們起來,站在教會的地位上,在神面前負禱告的責任,好叫主能夠做成祂所要做的。 | |
(初信材料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