矛盾的人生

矛盾的人生

09/01/2009

  人活得越久,越感到疲憊。年輕的時候,人的精力旺盛,從不感覺疲乏。現在我年紀大了,就容易感到累,一想到明、後天安排好的聚會,我就覺得累。年紀越大的人,對人生的鑑賞越少;雖然懂得人生,卻沒有能力去欣賞人生。然而,小孩子不懂人生,卻很會欣賞人生。譬如說,移民到國外的父母,把一切盼望的重心都放在孩子身上,願意盡其所能的供應兒女一切的需求,無論是玩具、衣服、電腦,是應有盡有。父母雖然比小孩更認識人生,卻無法像小孩一樣享受人生,只知道每天汲汲營營的賺錢。

  人常常問,「如何過一個最舒適的人生?」譬如,我有一個夢,如果有可能的話,我希望能好好睡一個週末,沒有電話的鈴聲,但是我卻沒有辦法活在那個舒適裡。我年輕的時候,不懂什麼叫作舒適和享受;等到我可以享受的時候,已經沒有時間、沒有體力、沒有能力了,我享受不來了。人生就是這麼矛盾。

  為什麼人生會這麼矛盾呢?我告訴你,因為人身上有一種東西,叫作罪,所以人才會在生與死之間出了毛病。羅馬書五章12節說,「這就如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藉著罪來的,於是死就遍及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」即使你沒有犯罪,其實,你這個人本身就是罪。 

  例如,有一個人去醫院看病,醫生誤診,他就上法院告這個醫生。法官為了表示他的正義,喜歡判高罰金,好在歷史上留名;律師喜歡打官司,可以拿錢;告人的人也盼望拿多一點錢;被告的醫生,雖然疏忽,也是個罪人。你看,這個過程裡有多少人犯罪?醫生疏忽誤診,先犯罪;告人的人,得理不饒人,想拿錢作補償;律師,是犯罪專家,最想賺錢;法官,想出名,所以也犯罪。

  這個社會是一個循環。只要有一個人在罪裡,就把大家都攪到罪裡去,叫整個社會從生到死離不開罪。有人說,「我買這個房子真便宜,原來是三十萬,我二十萬就買到了!」沒有人會為那個賣房子的人喊倒楣,因為人都是罪人。

  人犯了罪,人和神之間就產生了距離,甚至成為仇敵。人好像見了神,不認識、也不在乎。有些人找到假神,這個神也是在罪裡面的。譬如,有人是信佛的,一向偶像禱告就是,「求你祝福我、保佑我,如果你保佑我,我就買點金漆,幫你換新衣。」人成為神的仇敵,神看人的情形真是厭惡、不滿,就像你去外面玩,在泥堆裡翻滾,回家時全身是污泥,父母看見你身上又黑又髒,心裡就不舒服。但這還不是仇敵,也沒有牽扯罪。

  然而,這位聖潔的神,當祂面對我們這些犯罪的人,祂看我們的罪真是又黑又髒,這個罪就是神的仇敵。人和神本來是可親、可近的,本來是沒有距離的。神願意救人,神願意和人同住,神願意祝福人,神願意和人在一起;然而人是在罪裡面,罪讓神沒有辦法來祝福人,所以罪就叫我們成為神的仇敵。

  羅馬書五章10節說,「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,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了。」(另譯)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來成為人,祂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;因著祂的死,我們得以接受祂作生命。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解決了罪與死的問題,也使我們與神和好;不僅如此,我們更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