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教會歷史看新約的職事 眾地方教會有一個明確的需要 ── 需要職事!
(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追求用) 「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,不是憑著字句,乃是憑著精意;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(或譯:聖靈)是叫人活。」(林後三6)這一節恢復本譯作,「祂使我們夠資格作新約的執事,這些執事不是屬於字句,乃是屬於靈,因為那字句殺死人,那靈卻叫人活。」為什麼我們要擺上、要全時間、要勞苦、要服事主?認真說,都是為著成為執事! 全時間是為被構成新約的執事 全時間和帶職業是一樣的事奉。全時間的服事,帶職業的也能;全時間的勞苦,帶職業的也能;全時間產生的果效,帶職業的一樣可以產生;全時間講道的能力,帶職業的可能更強。全時間這件事,完全不是為著工作,乃是為著被構成為執事!我們感覺:「主啊,我要全時間服事你,我要為你作出一番事業來!」神就說:「這樣的全時間,我不要!我叫你全時間只為著一個目的,把你構成新約的執事!」新約的執事是在新約職事裡的一種神聖的構成。新約的職事就是主耶穌的職事,新約的職事在我們身上有一個構成,這個構成就叫我們成為一個執行者,就是新約的執事。職事表示一個職分,執事表示我們是把這一分做出來的人。新約的職事是主耶穌的分,分賜給我們這班聖徒,好叫我們能夠在主耶穌裡被構成為新約的執事。這些執事就是教會的盼望和祝福。 眾執事的眾職事 為著祂神聖的經綸,每一個時代主都得著人。無罪時代,主得著亞當;舊約裡的各時代,主得著塞特、瑪土撒拉、挪亞、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、摩西、大衛……。然而,這完全是一件屬靈的事、不是地位的事。主耶穌升天以後,地上有多少位執事?倪柝聲弟兄在《新約中的四個職事》裡說,當時至少有四個職事:雅各的職事、彼得的職事、保羅的職事、約翰的職事。可見不是只有一個職事。 我們講歷史常說:十六世紀,主得著馬丁路德;十七世紀,主得著蓋恩夫人;十八世紀,主得著辛生鐸夫;十九世紀,主得著達祕;二十世紀,主得著倪柝聲。但事實上,在馬丁路德時代,還有慈運理、還有加爾文。他們分別得著了時代的啟示,雖然其中最明顯的是馬丁路德,因為他明示:信耶穌得永生,不要守律法,每個人都可以讀經。到下一個世紀,主又興起一班人,來面對教會死沈的情形(雖然每個人都可以讀聖經,結果大家卻不讀聖經。)主就在天主教裡得著一批注意內裡生命的人,代表人物是蓋恩夫人、芬乃倫神父、勞倫斯弟兄。我們所熟知的是這三個,但事實上,主同時興起了許多愛主、注意內裡生命的人。 辛生鐸夫的見證也是團體的。至於達祕同一時代的,還有牛頓和開雷。然後,主又興起一批屬靈的人,像潘湯、史百克、和受恩教士。之後,聖靈主要的工作就到了東方。總之,眾地方教會有一個明確的需要,需要職事!眾教會需要的,絕不是誰口才好、能講道、會傳福音、能幫助人 ── 這些都有價值,但主非常需要得著一些在祂面前寬廣、自由的職事!(韜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