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看出在基督裡
編者按: (本篇信息未經講者校閱,僅供追求用) 不是有我們自己的義 保羅說:「並且給人看出我是在祂裡面,不是有自己那本於律法的義,乃是有那藉著信基督而有的義,就是那基於信、本於神的義。」(腓三9,恢復本)通常我們不是被看出在物質世界裡,就是在宗教世界裡,雖然有時候甚至也會被發現在撒但的世界中。所以在我們的觀念裡,「被發現在基督裡」就是不在物質、宗教或罪惡的世界裡。根據我們的觀念,要符合「被看出在基督裡」,你必須遠離物質、宗教與罪的世界。我們以為如果自己滿了合乎律法的義,就會被看出是在基督裡了。但第九節所說的「被看出在基督裡」,並不是我們想的那樣。保羅說他的目標是「被看出在基督裡,沒有自己那本於律法的義。」他說:「我被看出在基督裡,因為我遭透了!」換句話說,你如果有自己的義,就不會被看出是在基督裡。保羅能說:「就算在我裡面沒有什麼算是好的,我卻被發現是在基督裡!」 信基督而有義 那麼,到底如何才能被看出是在基督裡呢?乃是藉著因信基督而有的義!在基督裡的信,使我們被看出在基督裡。因著我相信基督救贖的工作,我就有了神的義。藉著運用我們相信的能力,抓住基督為我們所作成的、可取用的事實,我們就被看出是在基督裡。 所以,我們得以被看出在基督裡,不是靠著自己的能力,而是根據信。這個信的能力也是從神來的恩賜。讓我問你:你隨時隨刻都活在靈裡嗎?你一直讀聖經嗎?你無論何時都得勝嗎?對這些問題,我個人的答案是不!我做不到。既是這樣,我們怎能被看出是在基督裡呢?乃是因為就算在失敗的時候,我們仍然相信基督所已經做成的、並祂將來要做的。我們相信基督是我們的救主。我們相信是祂在帶領我們。這是基於信的義 ── 藉著這樣的義,我們被看出在基督裡面。這是基礎,但這個在基督裡的信,必須成為你的取用。 第一個階段:在祂已經成就的工作裡 當我們說:「主啊,我渴慕被看出在基督裡!」時,我們必須領會:它有三個階段的講究。首先,我們被看出信入祂所已經做成的工作。我們被看出在祂裡面,是因為祂所完成的工作、因為我們對祂工作的相信。從你接受祂作救主的那一刻開始,神看你就是義的了,因為你有分於基督所做的。但保羅為什麼還要尋求「被看出在基督裡」呢?因為照著信心,我們必須有更進一步、更主觀的取用。 第二個階段:在祂現今的運作裡 這個信使我們被看出是在基督現今的運作裡。這就是往前。就著祂已經完成的工作而言,你被看出在基督裡了;但就著祂此時此刻的運作而言,你如何呢?讚美主!我們要能說我們有分於三一神奇妙的運作。我們應當被看出在祂所已經成就的工作裡,也在祂現今的運作裡。 所以,我們需要認識何為聖靈的水流。「水流」不是「水災」!水流帶來的是生命,水災則是強到壓過了生命。如果有個東西真的是主今天的運作,它應當只供應生命。主今日神聖的運作不論到哪裡,人應當就活了。不要說:「你不在流裡,就是在流外!」主的話是說:「不抵擋你們的,就是幫助你們的。」(路九50)主多麼大啊!那才是水流。水災卻是:「你必須做這個,否則就沒有希望。」不要給人威脅,要給人生命!要被看出是在基督今天的運作裡。 第三個階段:在祂的人位裡 然後,你要再長到另一個階段:被看出在祂的人位裡。我們初信主時,與祂連結,不是因著我們的工作,而是藉著我們的信。接著,我們必須往前,長到被看出是在祂現今的運作裡。這就是經歷與祂調和的生命,照著基督生活。你繼續長,最終就長成被看出是在基督的人位裡。雅歌六章十二至十三節描述:這位尋求者從一切其他的事物裡被帶出來,直至她消失在她所愛的那一位裡面。所以聖徒們會向她喊著:「回來,回來,書拉密女!……使我們得觀看你。」哦,這一位被發現在基督裡!他不再受外面人事物的攪擾,這樣的人真是屬靈又屬天啊!這就是「被看出在基督裡」的記號 ── 一點不牽扯對錯、好壞。他從與主生命上的聯結,長到與主性情上的調和,更長到與主人位的合併,完全超越了對與錯。 在基督裡安息又絕對 當哥林多人關心吃不吃肉時,保羅只說:「感謝主,要為榮耀神而做。」(林前十23~33)長到這個程度時,我們所注意的就不再是這一類的事了。保羅關心那些會影響基督身體「一」的事。當有人宣稱自己屬於某個主的僕人時,保羅對他們的話非常強:「基督是分開的嗎?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嗎?」(林前一13)但對其他的事,他卻只說:「讚美主!」因為教會生活的目標是單單得著基督自己。 弟兄們,我們要思考保羅為什麼寫這些話。但願我們裡面也有一個強的呼喊:「主啊,我要被看出在你裡面!我要被看出在你的所成裡、在你今天的運作裡、更在你自己的裡面!」願我們都能這樣達到在祂裡面的安息與絕對。(韜) | |
── 節譯自2003-2004年英語十個月追求信息,克里夫蘭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