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報-2004卷三-2004第六期- 詩人-韓芙格女士/主,你得著我一生

韓芙格女士(Frances Ridley Havergal

主,你得著我一生

詩人詩歌

  韓芙格女士(Frances Ridley Havergal,1836~1879)生於英國中西部的瓦斯特郡(Worcestershire),她的父親(William Henry Havergal)是教會中音樂及聖詩的權威,同時也是一位福音執事。韓芙格受過高等教育,精通法文、德文、意大利文、拉丁文、希伯來文和希臘文,此外,她還是一位出色的鋼琴家和優美的歌手。儘管如此,韓芙格卻保持著單純如同孩子的信心;大部分她所寫的詩,都是停留在主面光之中,從主一句一句領受的。

  「主,你得著我一生」(詩歌339首)這首詩是韓芙格在英國的亞斯特里(Astley)寫的。有一次她寫信給一位朋友說:「你願不願意知道那次奉獻的故事?」她說,那一次她出外拜訪朋友,待了幾天,在那家裡有十個人,雖然別人為他們禱告已久,有些人還沒有悔改信主,有些人雖已歸向主,卻不喜樂。她就為著那一家人迫切禱告主:「主,既然你把我放在這裡,就把這屋子裡的人都交給我。」主真的答應了這個要求,聖靈就在那裡做了奇妙的工作,到了深夜,有人來對她說:「那邊房裡作女教師的兩位小姐都在痛哭不止。」於是她就過去帶領她們歸向主,得著救恩,並和她們禱告,把自己完全奉獻給主。

  當時,韓芙格自己也被聖靈的喜樂充滿,她說:「最後一晚,我快樂得無法入睡,整夜讚美主,也把自己重新奉獻給主。正當那時,這首詩在我心裡一直浮現出來,「主,你得著我一生,使它歸你成為聖」一句句的敲在我心中,並以「永遠,只是,完全為你」來終止。」

  四年之後,她又寫信給那位朋友說:「神又帶領我往前走了一步,我十分歡欣的往下寫,「得著我金與我銀,分文不由我留存;得著我才與我智,運用全照你指示。」除了主以外,我不保留任何的事物,我把我所有的金銀首飾都賣掉,所有的價值都歸給宣教會(Church Mission Society),只留下一個別針戴在身上,那是母親給我的記念,除此之外,我的一切都已歸給基督。」

  「主,你得著我一生」這首詩成為韓芙格生活的準則。後來她在一封信中寫著,「今晨我在主面前有一段非常美好的時光,也更新我那永不後悔的奉獻」,並說到她如何完美的經歷那首詩,唯有那愛的對句「為你,我願獻上我命與我愛,事你、愛你到萬代」是她覺得尚未完全經歷的,因她認為自己想要獻給基督的愛還不完全,這個對句也成了她當天早晨向主的奉獻。

── Del Martin

一、主你得著我一生,使它歸你成為聖;
  得著我日與我時;歸你使用永無止。

(副)為我荊棘冠冕你肯戴,為我釘死苦架你受害;
   為你我願獻上我命與我愛,事你、愛你到萬代。

二、得著我手與我足,勤做你工,奔你路;
  得著我口與我舌,傳揚你話,頌你德。

三、得著我金與我銀,分文不由我留存;
  得著我才與我智,運用全照你指示。

四、得著我心與我意,全歸於你不他依;
  得著我愛與我情,全注於你不別傾。

五、主,你得著我一切,我願與你永聯結,
  愛你、念你、事奉你,永遠失去在你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