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報-2004卷三-2004第五期- 靈感之窗-眼淚

眼 淚

靈感之窗

  在路加福音第七章說到有一個女人,當主耶穌在那裡坐席時,她到主的面前來。她把她一生的積蓄,所有的一切都投資在主的身上,她拿著香膏站在主耶穌的背後,挨著祂的腳哭。她俯伏在主腳前,並用眼淚濕了祂的腳。就著她的所有來說,是在那瓶香膏上;就著她這個人來說,她是俯伏在那裡;就著她這個人的表現來說,她是用眼淚濕了耶穌的腳,又用自己的頭髮擦乾。(路七37~38)

  眼淚表現人的真我,頭髮乃是人的尊榮。這個女人所站的地位是俯伏的,是在主耶穌的腳前,不敢看主耶穌的臉,也覺得不配和主耶穌的手臉有接觸,她覺得自己只配接觸主耶穌的腳。然後她的眼淚、她的真我,從她裡面完全顯出來,因為她的眼淚濕了主耶穌的腳。

  到底這個女人為什麼能這樣作呢?很可能她感覺到她的罪,或者她感覺到主的可愛。惟有人因著認識自己、認識主所流的眼淚,才是高尚的。真實的眼淚來自於我對自己有一個認識,「我不過是個罪人,我不過是個得罪神的人,我不過是個活在罪中、讓罪捆綁的人,我不過是個把我的生命、我的年日浪費在罪中的人。我這個人活著沒有任何的價值,我這個人活著沒有任何的地位,我這人活著沒有任何的尊嚴,我這個人活著也沒有任何叫人覺得是可稱讚的,我的存在簡直是污穢墮落到了極點。」認識到一個地步,我不能不流淚。但是,另一面,現在我看見了主,這位主太好了,這位主太可愛了,這位主太尊榮了,這位主太高貴了,這位主的價值也太超凡了,這時候我這個人裡面覺得,「主啊,你太寶貴了。」所以我流出了情愛的眼淚。

  當我看見這位主,我只能俯伏在祂腳前,我只能用我的眼淚哭出來:哭我,也哭主。哭我,是悔改我的所是;哭主,是愛慕主的所是。看見我的所是,我有眼淚;看見主的所是,我也有眼淚。看見我的所是,我不能不流淚;看見主的所是,我也不能不流淚。看見我的所是,我有悔改的淚;看見主的所是,我有情愛的淚。(韜)

── 摘自《盡你的職事》信息稿